赵辉:中国的史前基础——再论以中原为中心的历史趋势
赵辉教授在文中指出,中国史前文化及文明化进程是十分多元的。但从公元前3000年左右,各种文化在中原地区进行了重组和整合,逐步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文化丛体即“中原龙山文化”。在文化多元、资源匮乏的情况下,为了调整社区间的矛盾,只能通过实力比拼来建立新的秩序,这使中原文化的社会权力带上世俗和务实的色彩。中原地区是夏商周三代历史展开的舞台核心,因此中原龙山时代所开辟的方向深刻地影响了夏商周的文化。位于天下之中的中原社会在孕育了中国文化的凝聚力和政治向心趋势的同时,这个社会的务实性所带来的性格也几乎贯穿了整个古代中国。本文原载于《文物》2006年第8期。
过去我曾在一篇文章中谈到, 自有夏以来的中国数千年文字记载的历史上, 存在一个“以中原为中心”的历史趋势, 而从考古学文化的表层可以看出, 这个历史趋势是在新石器时代的最后阶段出现的, 即从所谓的龙山时代奠基下来的。对于中国新石器文化的运动大势,严文明高度概括为“多元一体”,认为由于地理环境的限制, 东亚地区内部各地史前文化既有地域特点, 又在相互作用中结成一个巨大的文化丛体, 共同走向文明。从世界的格局看,正是在这个丛体的基础上, 发展起了东亚历史的完整性和特殊性。而所谓“以中原为中心”,则是我对这个丛体内部中“一体化”的具体过程的理解。但是在当时条件下, 我对“以中原为中心”的把握, 还基本上停留在由各地考古学物质文化面貌及相互关系所反映的历史表层线索上,指出在龙山时代的中原地区,第一次出现了一个由若干地方文化组成、总体面貌区别于周边地区的文化区, 而这个中原文化区日后成了历史舞台的中心。但是, 这个中原文化区中的社会特点是什么,它是怎样运作的, 它又为以后的社会奠定了哪些趋向性基础, 都是该文没有来得及展开的。本文便是对以中原为中心的历史趋势的进一步探讨。
一、史前文化的多元性和史前社会文明化进程的多元性中国史前文化的发展可以划分出若干区域传统,并且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并行演进发展,尽管它们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交流与互动。如果文化面貌上的地域性特点是和创造它们的社会集团有关联——在安土重迁的农业社会里,这是常态,则这些社会的文明化演进也各有其特点。
首先,参与中国史前文明总进程的区域社会的文明化进程并不一致。这个总进程始于约公元前4000年,可被分成三大阶段,但考察这三个阶段,实为此起彼伏的发展态势。第一阶段(前4000~前3300年),仰韶文化庙底沟期进入空前繁荣,同时期的长江中下游地区也呈现出同样的态势,其他地区则相对沉寂。第二阶段(前3300~前2500年),中原地区转入由内部的结构性调整带来的表面沉寂。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社会则继续此前的发展趋势,并相继达到各自的高峰。黄河下游的海岱文化区约在公元前3500年前后开启文明化的进程后,一直保持着稳健发展的态势。辽西地区文明化的起步和海岱地区约略同时,却似乎步调更快地走向了当地社会发展的顶峰。第三阶段(前2500~前2000年),长江流域除了上游的成都平原突然涌现出一批城址外,广袤的中下游地区的社会文明化进程却急转直下,快速凋零了。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辽西地区。中原地区在经过庙底沟二期文化的调整之后再度崛起,形成了上述“以中原为中心的历史趋势”。
其次,就根本原因来说,史前社会的文明化是以农业经济为主的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但各地的自然环境条件不同,农业类型不同,文化传统及其积淀程度不同,手工业、大型公共工程、宗教、战争等因素在参与社会复杂化进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致使各地社会在文明化进程中各有特点。它们又大致可以归纳为两个模式。模式一:在自然环境较好的东部、南部地区,社会复杂化和社会分层化程度较高。伴随新的社会等级秩序的建立,这些地区的社会生活中发展起一套复杂的等级表征系统。这方面的考古记录集中体现在墓葬资料中,即通过随葬玉器、象牙器、漆器、精制陶器、丝绸等高档手工业品的数量或质量,以及棺椁的有无、墓葬规模大小等物化形式来表达死者的身份。聚落之间和聚落群之间呈现出的清晰的等级秩序,则反映着社群之间的分化。而为了维持和巩固这种等级秩序,宗教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模式二:在自然条件相对较差的西部和北部旱作农业地区,社会分化程度普遍较低,缺乏等级表征系统,社会矛盾的尖锐和新的社会秩序的建立,更多体现在聚落之间和聚落群之间。在这些地区考古记录中,常常见到城墙壕沟等聚落防御设施、大量出土的箭头等武器,以及乱葬和杀埋活人的奠基仪式。从上述现象来看,社群之间的冲突和暴力似乎是其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但各地的情况还有区别,例如同属东部的海岱地区和江浙地区,前者的新的社会秩序是在自大汶口文化至龙山文化的稳定且连续的演进中逐步形成的。后者则是伴随良渚文化的快速崛起而形成的,在相对短暂的过程中表现出许多自上而下注入的人为的强化因素。最明显的证据是,宗教在良渚文化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尤其是在巩固贵族阶层的社会以及政治地位方面发挥着突出作用。
二、中原文化区的形成
约从公元前3500年起,仰韶文化在整个史前文化大格局中,对外发挥巨大影响的势头已不复存在。在仰韶文化内部,此前庙底沟期那种高度统一的局面也发生很大变化,各地文化的独立性和不平衡性凸显出来。在仰韶文化核心地区的渭河中下游谷地和豫西地区,聚落数量增长速度减慢乃至减少,社会发展趋于沉稳。黄土高原北线的陕北、燕北以及河套地区的人们,似乎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资源紧缺,聚落之间的矛盾冲突愈发严重,于是,在险峻的地段纷纷修筑城墙,以求自保。渭水上游至陇东一带,社会继续发展,出现了如秦安大地湾那样的大型中心聚落。但在更西的洮河流域,早前扩展到这里的仰韶文化发展成马家窑文化,干脆从仰韶文化中分离出去了。仰韶文化松散离析的态势持续到大约公元前3000年左右,中原地区进入一个各种文化重组的复杂阶段。通过分析考古学文化面貌可知,起源于晋南地区的庙底沟二期文化快速覆盖了豫西的洛阳平原,并对郑州以及嵩山以南乃至渭河上游的广大地区产生了广泛影响。与此同时,东方的大汶口文化和南方的屈家岭—石家河文化也相继影响到中原地区。再到龙山时代,中原地区出现了几支亲缘性很强的地方文化,分别为关中地区的客省庄二期文化、豫西地区的王湾三期文化、豫北冀南的后冈二期文化、豫东地区的造律台文化以及局限在晋南襄汾盆地里的陶寺文化。它们面貌相近,彼此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结成一个巨大的考古学文化丛体,可以统称为“中原龙山文化”。这个文化丛体占据了史前农业文化经济区的中心,紧靠它的周边,环绕着山东龙山、湖北石家河等地方文化,再以外,则是那些长期滞留在采集渔猎经济的区域文化。至此,考古学文化意义上的“以中原为中心”的态势已经形成。
三、中原社会的特征中原土著社会的复杂化是按照上文所说的第二种模式展开的,其特点是聚落内部分层化程度相对较低,社会矛盾主要体现在社群之间,社会环境经常性地动荡不安。与其他地区相比,尤其是和东部沿海地区的文化相比,中原地区的遗址里明显缺乏显示社会成员身份等级的高档手工业品和成套的棺椁,也缺少这种物质表征系统形成、发展的清晰过程。
中原地区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缺少与宗教有关的考古记录,而在东部沿海地区,宗教往往是被用作整合社会的强有力的乃至最重要的手段。在资源相对匮乏、财富分化程度偏低的中原地区,社会的主要矛盾首先表现为社群集体之间的利益冲突,而非社群的内部。在中原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最大型的遗址通常就是聚落群中的中心聚落。这类聚落往往建有城垣一类的大型公共工程,它们的使用时间较长,一些城垣工事还经过扩建。例如山东、苏北一带已经发现的大汶口至龙山文化的城址,其中绝大部分都经过一至二次的扩建,在一个较长时期里发展、壮大为聚落群中心聚落。但在中原地区,很多建有城垣工程的遗址的位置并不在聚落群的中央,其面积在聚落群中也不突出,群落中往往还有规模更大却无城防的聚落。而且中原发现的几座城址的使用时间相对较短,看不出扩建的迹象,这意味着地方势力的中心经常发生转移。加之俯拾皆是的乱葬、杀殉,以及箭镞等武器在数量上的激增和质量上的精益求精,不难想象,中原正处在一种十分动荡的环境之中。周围地区文化因素的大量出现,是庙底沟二期以来中原地区的又一令人瞩目的文化现象。例如北方长城地带的文化南下、屈家岭—石家河文化北上、大汶口西进。各方文化势力汇集在这里,其背后甚至还有来自周围地区的殖民。仔细揣摩各聚落群的情况,似乎不同的群落在接纳外来因素的方向或程度上各不相同。例如禹州瓦店聚落群中,有较多的江汉地区的文化因素,而相距不远的登封王城岗聚落群中,这类外来影响就显得比较微弱。由此可以推测,在中原地区,来源或背景不同的各种势力之间的冲突和重组也许是经常发生的事情,而这进一步加剧了中原地区的动荡不安。
面对这样的生存环境,需要社会系统从两个方面做出反应。首先是调整社群之间日益激化的矛盾,建立新的社群关系或秩序。然而由于缺少成熟的手段——譬如通过对稀有资源占有和分配来定位社群之间的关系,或者通过文化传统积淀下来的作为社会共同心理意识的宗教观念,因此,中原社会新的宏观秩序的建立,必然是通过现有的世俗手段,特别是实力的比拼来获得的。前述有关中原地区社会环境动荡不安的描述,也证实了这个推测。而由此导致的后果,是其社会权力带有较为世俗的或务实的色彩。其次是社群之间关系的调整,而这也必然会引申到社群的内部。当社会环境日益动荡,军事活动成为社会生活的经常内容之时,原本适用于相对平等的社群生活的运作、管理、协调机制就需要加以改变,以适应外部的激烈竞争。综合各种迹象来看,这种变化主要是通过强化军事首领的地位达成的。龙山时代,战争次数频繁,激烈程度加强,可被视作军事首领权力大幅度强化的间接证据。而且,这种军事权力很可能是和社会管理职能结合在一起的。这一点也可从文献传说中找到证据。伴随着军事首领地位的快速提升,社群内部的分化也提速进行了。就方式而言,中原地区的社会分化和其他地区没有什么不同。在氏族组织内部,分化首先发生在大家族之间,再逐渐深化到小家族层次上。但从考古资料看,当时中原社会的分层化晚于东南部地区,社会层次也不及后者丰富和清晰。位居社会最上层的固然是少数,居中者的数量也不多,绝大多数位居底层。而且这种社会结构的形成与东方诸社会有所不同。有证据显示,在东方,社会成员的分层化是从一个较为富足的社会基层向两端分化得来的;而在中原,更像是从较贫困的社会基层大众中单向发展出一个贵族上层。其直接原因是军事首领地位的快速提升,以及资源的相对匮乏。这也决定了中原社会原有的氏族组织不会因经济原因被彻底瓦解,而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保留下来,并被社会上层所利用,继续发挥其调控整个社会网络的作用。在激烈竞争的环境中,在资源相对贫乏的基础上,原来平等、平均的氏族社会被如此这般地改造成了“准文明”的形态,或者干脆就是文明。
四、中原社会的历史延伸
中原地区是三代历史展开的舞台核心。中原龙山文化与被看作是夏文化的二里头文化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商文化的崛起亦在这个大圈子之内。学术界对先周文化的发生地虽然有不同看法,但晚商时期的周人,已经在紧靠着中原文化区的边缘建立了国家。无论商周,其本源都是来自第二种模式涵盖的地区。因此,夏商周三代都是在中原龙山社会开辟的方向上发展起来的。概括地说有如下三个方面:
一、由于社会动荡,中原地区的社会上层形成一种务实和开放的意识形态,在对待来自周围社会的非传统影响时,采取的是实用主义的态度或机会主义的策略,而非一概加以排斥。考古发现,在龙山时代,曾经是在周边地区首先发展起来的等级制度以及这种社会秩序的物质表现方式,开始被中原社会所借鉴,用来调和自己社会中越来越激化的阶级矛盾。例如这个时期,中原地区开始出现了作为青铜礼器祖形的精制陶器,这类陶器主要起源于东南部地区。与此同时,中原地区也出现了通过随葬品、葬具和墓葬规模来表现死者身份的意图。进而,这种物质表征系统与更古老的血缘继嗣系统结合起来,最终演变成宗法制度,成为社会各阶层所必需遵守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和政治制度。
二、通过掌控某种贵重稀有资源及其产品的分配,以达到巩固、提高权力地位的做法,是在流行玉器的几个地方社会中最早出现和高度发展起来的,这种手段显然对正在加紧建立新的社会秩序的中原社会大有帮助。在中原地区早期的社会生活中,高档手工业相对不发达。一些研究者根据最新发现判断,在晋南等局部地区,自庙底沟二期开始出现了自己的玉器制作系统,但与同时期东南地区的良渚文化相比,差距之大是显而易见的。然而,这类部门此后发展迅速。铜器冶铸技术的发明,更使得中原社会上层获得了一种新的资源和能力,并且立即把它落实到社会政治生活中。为此出现了夏人对晋南地区的经营、商人对长江流域的开拓,甚至对于商人反复无常的迁都,也有学者认为是追逐铜、锡或铅的矿源之举。夏商之时,陆续加入到这类稀有资源目录里的还有产自南方的象牙、龟甲、宝贝、玳瑁等等。为了获得这些稀有物品,人们也许还搞出了一整套这类物资的远程贸易体系,足见这类资源对于统治阶层的重要意义。可见这套发明于史前时期的政治手段,对于整个三代都有重要的影响。
三、在第二模式的社会中,宗教的演进和发达程度不如第一模式下属的诸地方社会。但宗教在巩固权力地位上的世俗作用是有目共睹的,而迅速树立权威,正是中原龙山社会的迫切需要。于是也就有了帝颛顼在这个时候“绝地通天”的宗教改革。无论传说是否牢靠,从考古记录可见,随着玉器向北方的传播,这些玉器所蕴涵的宗教思想,也会多多少少地被中原人们所了解。长此以往,造成了不同宗教的融合。琮、璧之类的玉器在三代祭祀系统中占有重要地位。而龟甲这种被认为是南方巫术的重要道具,最终被应用于北方系统的占卜,或许也和这个背景有关。更重要的是,中原社会迫于政治需要而采取的对待不同文化、不同宗教的开放态度,以及位于天下之中的天然地理优势,使得这里成为一个文化、思想和意识形态的熔炉,从而培育出中国文化的凝聚力和政治、外交的向心趋势。
然而,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由于中原社会在性格上是一个务实的社会,无论对内还是对外,巩固军事首领的世俗权力都是最直接的目的,所有的政治手段都是围绕这个目的而设。其结果有三。
第一,在对待宗教的态度上,中原社会似乎是仅仅将其作为巩固加强世俗权力的手段之一,却不允许宗教和自己并驾齐驱,出现一个凌驾整个社会之上的神权。相反,在中国历史上,始终强调的是皇权天授式的“天人合一”。
第二,出于政治的需要,手工制造业尤其是技术含量最高的手工业部门被视作政治工具,资源和生产被统治集团严格管制,导致了最先进的技术不能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在生产领域和社会大众的经济生活中发挥作用。也因此,手工制造业迟迟不能彻底独立于农业,其产品(尤其是物化了最大量社会劳动的高级产品)也不能成为商品,在流通领域实现价值。这也是商业不发达、商人以及手工业技术人员的社会地位不高的主要原因。而这些现象皆为中国历史上至少是三代历史的显著特点。
第三,中原社会对内需要在基于小农经济的松散的族群关系中建立起新的秩序和权威,为此不惜动用各种资源和一些极端手段;对外则需要处理四面八方的关系。这就决定了它的政治体制的集权性格,并从此贯穿了几乎整个古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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