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字的仓颉,为何叫“仓颉”?甲骨文揭开了颠覆性的一幕
相传,在距今大约4600年时,黄帝史官仓颉,受到鸟兽足迹启发,随后创造了文字,以至于“天雨粟,鬼夜啼”。
然而,从黄帝到战国,史书上一直没有仓颉记载,直到战国晚期才突然出现“仓颉造字”之说,最早记载的是战国晚期荀子指出“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一也”,后来形成了“仓颉造字”传说,将造字功劳全部归于仓颉。
由于黄帝到战国晚期,中间相隔2300余年,没有丝毫仓颉造字的记载,因此仓颉一度被认为是虚构人物。况且,贾湖刻符、双墩刻符、陶寺刻符、庄桥坟刻符等考古证实,中国文字也不可能是一个人发明的,“仓颉如果确有其人,也只是文字创作者之一,或文字整理者或颁布者”,这与荀子观点大致相同。
以常理判断,仓颉在造字中的贡献,大概率是规范整理或某种使用之功,这个话题暂且不谈。问题在于,仓颉无声无息2300余年后突然出现,到底是仓颉其实并不存在,还是有着其他原因?对此,甲骨文揭开了颠覆性的一幕!
欲要搞清楚“仓颉”此人之前,先要明白两条历史常识:
首先,在没有文字,或者文字使用不广泛的时代,人们的称号往往“有音无字”,就是有读音但没有对应的文字。到了文字普遍被使用,以及姓名规范等之后时,后人已经搞不清前人“名理”了,只能根据口口相传的读音,找一个相应读音的文字记录下来。
故而,先秦史书上的“伏羲”,又被称之为宓羲、庖牺、包牺、伏戏;商纣王本名为“受”,但却被周人写成“纣”,因为“纣”与“受”读音相似。同样的道理,很多上古名人都有多个读音大致相同、文字不同的名字。
那么,“仓颉”这一称呼,是不是造字仓颉的本来名字,本来就是这么写的?以相隔数千年的时间来看,大概率是读音类似,但不是“仓颉”这两个字。
其次,传说中的上古人物,由于过于久远,同一个人却会被分成数个人,或者数个人被合成一个人。
根据先秦文献记载,帝喾、帝俊的后代都叫后稷,帝俊、帝舜都娶了女英,帝喾、帝舜都是商人始祖,因此帝喾、帝俊、帝舜三人实际可能是同一个人;同理,先秦时将炎帝与神农分开记载,史记中也没有说神农、炎帝是同一人,汉代时将神农炎帝合二为一,由此流传至今。
那么,仓颉是独自存在的某个人,还是由某个人分化而来的?相传仓颉是黄帝史官,但史官是由巫师这个职业分化而出(分化出巫、祝、卜、史等),换言之上古时期职能模糊,一个人能做很多事,就像汉代文武没有明确区分一样,宰相上马可以作战、下马治国,社会越发展分工越精细,之后才分化出了“史官”,因此黄帝时不太可能有史官。如果仓颉是史官,那么就可能是从其他人身上分化出了“史官”这一部分,让其单独成为一个人。
搞清楚了这两点,再来看商代重要人物——商契。
商契是商朝第一代先公,先秦文献中写法不一,有过“偰”、“禼(本义为虫子)”、“契”等,后来才固定为“契”,因此“契”是不是他的本名写法并不确定。
不过,从甲骨文契字字形来看,商契与仓颉存在某种联系。
甲骨文上的契字(见下图),由“丰”与“刀”构成,其中“丰”中一竖代表木头,三横代表刻痕,因此本义就是“刻写”,甲骨文又可以说是契文或殷契。后来下部加了一个“大”,代表的是“大约”,就是“不可推翻的大的约定”。
《释名·释书契》记载:“契,刻也,刻识其数也。”根据如今考古发现,最早的文字不是书写的,而普遍是刻划出来的,刻在陶器、竹木简、占卜甲骨、玉石等上面。
也就是说,商契之契的本义是契刻文字,甲骨文就是契刻文书,但前提是要有文字,没有文字或文字不规范的话,商契就要造字(创造或规范部分文字),这就与仓颉造字存在了某种联系。
以“契”为名,虽说未尝不可,但总让人感觉奇怪,更不太符合商人取名的习惯。因此,“商契”或“商偰”应该是他契刻文字的功绩,由此被商人流传,而不是他的真实名字。事实上,甲骨文中没有以“契”为名的商朝先公,这就进一步说明商契不是本名。
从史料上看,商契是帝舜时的司徒,孟子说尧舜“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掌管教化之职,规范或创造文字,再刻木记事,正是他们的职责,因此“商契”率先发明契刻文字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当然,“商契为司徒”应该是后人赋予的,帝舜时代未必有这个官职,或者说是后人在商契职能范围内分化出的一个职责,然后赋予司徒职务。
另外更为巧合的是,从商契与仓颉的读音上看,两者读音极为相似,也说明商契与仓颉存在某种联系。
总之,商契大概是一位身兼巫师的部落酋长,为了便于与鬼神沟通,于是创造了契刻文字。但周代文人在描述商契时,将之拔高到了“商契始创教化”,成为教育事业的鼻祖,于是他就不能再成为“造字者”了,因为造字是史官的职责,说“(史官)商契造字”就有贬低商契地位之嫌。于是乎,可能也与历史过于久远、已经搞不清楚真相有关,古人就将“造字者”分化出来。
需要说明的是,商契未必是第一个发明契刻文字之人,也未必是第一个规范文字之人等,但商族建立了商朝,成为历史的胜利者,所以商契美名流传。
由此可见,商契除了是商族酋长之外,还有一个“发明”契刻文字的身份,就是“商契造字”,但根据先秦文献记载,商契可能还有一个身份。
契刻文字是用于与鬼神交流,不是用于与人交流,因此商契的身份无疑应该是部落大巫,而部落大巫还有一个职能是掌管舞蹈,因为巫师做法时往往会手舞足蹈,这个习俗流传至今。
根据《吕氏春秋》记载,尧舜时有一个“乐正夔”。所谓“夔”,“神魖也。如龙,一足,从夊;象有角、手、人面之形”,一种人面兽身的鬼神,上半身像人,面部像鬼神,下半身像龙,只有一条腿,属于半人半兽、半人半鬼的形象。放在3000多年前,“夔”就犹如当时的巫师形象。(下图,清宫兽普——夔)
《吕氏春秋·慎行论·察传》记载:鲁哀公问于孔子曰:“乐正夔一足,信乎?”孔子曰:“昔者,舜欲以乐传教于天下,乃令重黎举夔于草莽之中而进之,舜以为乐正。夔于是正六律,和五声,以通八风,而天下大服。重黎又欲益求人,舜曰:‘夫乐,天地之精也,得失之节也,故唯圣人为能和乐之本也。夔能和之,以平天下。若夔者,一而足矣。’故曰‘夔,一足’,非‘一足’也。”
“乐正”是一个官职,但在尧舜时大概率还不存在,至少甲骨文上还没有发现这个官职,因此“乐正夔”应当是周代文人赋予的。更重要的是,“乐正夔”做的是巫师所做的事情,而商契是帝舜时期的巫师,且文献中说“夔于是正六律,和五声,以通八风”让天下大服,与商契“和合五教”的教化让天下大服又有所重叠,那么文献上的“乐正夔”与“商契”是不是同一人?
值得一提的是,甲骨文中没有“高祖契”,却有“高祖夔”,而他可能与“乐正夔”是同一人,也就是商契的本名。毕竟,商契发明契刻文字后,甲骨文上理当记录了他的名字。
可见,古人从商朝始祖商契——巫师兼部落酋长的身上,分化出“部落首领商契”、“造字的商契”,可能还有“乐正夔”。
起初,人们对造字历史并不重视,故而只是口口相传“商契造字”,但到战国时期,随着诸子百家的出现,人们开始重视文字,在追溯文字起源时,可能已经忘记了造字与商人有关,于是根据口传历史的读音,将之说成了“仓颉造字”,并将之载入史册。
至于仓颉与黄帝的关系,应该是战国文人虚构的,原因在于春秋时尧舜还是帝王之首,但战国时黄帝被人为提前,现代较为公认的结论是“周人的古史系统有三次建构,逐步将祖先的时代提前,最终以黄帝为祖”,由此让黄帝变成了五帝之首,于是文人就将“史官之首仓颉”与黄帝配对,最后仓颉成了黄帝的史官。
因此,“仓颉”并非虚构人物,而应该是一个真实人物,只不过是从商契身上分化而来,后来又经过历史的层累地造,最终形成了“黄帝史官的仓颉”。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