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男真渣!杀好友未婚妻奶妈,抢好友未婚妻首饰,还害他进了监狱
(说历史的女人——第1461期)
该案件背景:
公元1553年,大明帝国有一个县同时考中两名进士。
该县就是浙江省宁波府慈溪县,考中进士的两位:
一位叫秦钫,一位叫徐用光。
秦钫和徐用光,两家世代交好,恰两人又是同年,加上同中进士,感情自然十分深厚,恰两人的夫人又都身怀六甲,于是两人便做了一个决定:
将来若所生都为男,就让他们结为兄弟;
若生都为女,则结为姐妹;
若一生男一生女,则结为夫妻。
结果后来,出现了第三种情况。秦钫得女秦季玉,徐用光得子徐学聚。
所以,徐用光和秦钫两家就交换定亲信物,把这门娃娃亲早早定下。
约定之后,两人都去赴任,徐用光被朝廷留京任职,算是京官。秦钫则被安排到地方,担任了地方官。
如果照此下去,原本该是皆大欢喜的结局。但是却发生了意外,
原因是徐用光一直在京为官,官运还算不错,做到了员外郎、郎中,可是天不假年,在36岁就英年早逝了。因其为官清廉,没什么积蓄,还是秦钫出钱,将其棺椁运回慈溪县安葬。
再看秦钫,虽被外放,但外放有外放的好处,他官运不错,还有机会捞钱,官职做到了江西布政使。但秦钫的好运,也不过到此,后因犯事被免官。可是免官就免官,秦钫在任期间早已自肥,回家即成一方巨富。
此时的秦、徐两家,就成了这样的情势:秦家为一方富豪,徐家因徐用光早逝,寡母独子,谋生艰难。
不过徐用光之子徐学聚在寡母的教育下,勤奋好学,成绩非常突出,考中县生员第一名。恰好,这时候徐学聚已16岁了,徐母认为男大当婚,该到为孩子谈婚论嫁的年龄,就托媒前去秦家。
然此时非彼时,秦、徐两家现在已经不门当户对了。所以,秦钫心里不同意,但是根据《大明律》悔婚是违法的,为官出身的秦钫心里很清楚,故这个悔婚的事,他不能做。那么怎么办才能达到悔婚目的呢?他准备提出苛刻要求,让徐家知难而退自己退婚。于是,秦钫提出要徐家纳“六礼”。
所谓“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
这六礼之举,每一道离开钱都办不成。
这对于徐家而言,显然是不可能实现的。
此事让秦钫之女秦季玉知道后,对父亲的要求十分不满,便和母亲一起劝说父亲不该如此,秦钫便降低要求,说只要徐家拿出聘礼百两,就同意。
秦季玉见父亲已经让步,也没办法再指责父亲,只好暗中帮助徐学聚。
原本,在秦季玉的暗中帮助下,这门亲事是可以实现的。怎奈半路杀出来一个人间罕见的渣男,此男到底有多渣呢?可以说是此男真渣!先是杀好友未婚妻奶妈,接着抢走好友未婚妻首饰,最后还害他进了监狱,或者说把他送进监狱。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且看细说。
却说秦季玉属于未出阁的少女,自然是不能去直接见徐学聚的,所以她要帮助未婚夫徐学聚,只能间接帮助。古时候,富贵人家的子女出生后,家里都为其请奶妈。秦季玉也一样,有一个关系十分密切的奶妈。所以,秦季玉就凑足了钱和首饰,让奶妈传信给徐学聚,让他傍晚到秦府后门花园来拿。
徐学聚得到秦季玉奶妈的传信后,心里激动万分。结果,乐极生悲了。
原因是,徐学聚有一个同窗好友,叫李善辅。
徐学聚对李善辅讲了此事。
李善辅此人,心胸狭窄,人面兽心,口蜜腹剑,唯恐人比己好,虽然表面上和徐学聚很要好,但是心中对他充满了嫉恨之心。一是学业不如徐学聚,二是如今听闻他又娶得全县首富之女,心里更是不平,便想毁掉徐学聚这桩好事!
李善辅听闻徐学聚之好事后,说此事值得庆贺。便邀请徐学聚到家里喝酒,徐学聚心情大好,就跟着去了,结果李善辅就大耍酒场把戏,同时又在酒中悄悄放入蒙汗药,很快把徐学聚灌醉翻倒在地。
李善辅听闻秦季玉为徐学聚准备了银子首饰百两,心里颇为向往之。便在约定时间,来到了秦府后门花园。月光下,果然见秦季玉的奶妈抱着一包银子和首饰等在那里,李善辅就走了过去。可是奶妈不傻,一看来人不是徐学聚,所以掉头就走。李善辅见此,立即冲上去,从地上随手捡起一根粗木棍,朝奶妈的后头部砸去,奶妈被打翻在地,竟一命呜呼。接着,李善辅从奶妈怀中抢走装着首饰和银子的包袱,逃离现场。
李善辅逃回去后,见徐学聚还在沉睡之中,便藏好首饰和银子,用解药把徐学聚救醒。自己也装着酒醉的样子。徐学聚醒来,忽然想起赴约之事,急忙赶到秦府后门花园,却见奶妈倒地而死。他惊出一身冷汗,吓得也逃回家去,不知所措。
却说到了第二天天色大亮,秦府之人发现奶妈之死,报于秦钫。秦钫询问女儿,秦季玉以为是徐学聚抢走银子、杀害了奶妈,一时伤心,便把暗中赠银之事,全部说给父亲。秦钫听罢大怒,立即令人写了一份诉状,把徐学聚告到了宁波府。
宁波府知府受理该案后,立即令人把徐学聚抓捕归案。
一开始,徐学聚并不承认自己杀死秦季玉之奶妈。其后,知府又令秦钫列举秦季玉奶妈所丢之首饰和银子。接着,派人到徐学聚之家搜寻赃物,可是衙役们把徐学聚之家翻了一个底朝天,也没找到任何赃物。如此,没有物证,便无法定罪,所以知府对徐学聚用刑。
徐学聚此时,已经万念俱灰,索性就承认是自己杀了奶妈。
就这样,虽无物证,但因徐学聚之认罪,宁波府知府就根据《大明律》之“凡谋杀人,造意者,斩监候”的法律条款,把徐学聚关押在监。但宁波府知府念徐学聚之父乃为官清廉,加上徐学聚本人又是县里榜首的生员,所以设法没有对其定罪立即执行。
该案就一直拖着,到了公元1578年,林应训到宁波巡视。
这个林应训,是1571年考中的进士,后来担任南昌知县。在1578年,升任浙江巡按。新官上任三把火,新浙江巡按到宁波府巡视时,看到了这个案件,发现该案问题很多,比如原告说犯罪嫌疑人徐学聚杀害奶妈、抢夺首饰钱财,但是后来却并没有找到。如此,徐学聚便被定为谋财害命之罪,显然是不严谨的。所以,就亲自提审了徐学聚。
这次审问出现了突破,原因是在第一次受审时,徐学聚并未提到把此事说给好友李善辅。在这次受审时,徐学聚提到了此事只对好友李善辅说过,但是当时两人均喝醉,所以与李善辅定无干系。
事情到此,徐学聚虽然感到事情蹊跷,但是依然相信好友李善辅。
但是巡按大人林应训却暗中记下了李善辅的名字。
却说事有凑巧,李善辅为了考取头名生员,自己学问不好,便想走旁门左道。恰逢巡按大人林应训在宁波,便通过送礼想攀上这座靠山。当林应训得知送礼人叫李善辅后,便爽快答应了,还接受了李善辅拜在他门下的请求。
过了数月,林应训说女儿要出嫁,要李善辅帮忙给买几件首饰。
李善辅心里窃喜,终于等到巡按大人有求于己。所以,很快就送来了一些女人用的金银首饰。这些首饰全部是他从秦季玉奶妈手中所抢。
林应训看到这些首饰后,表面上对李善辅表示感谢,但暗中却派人把该案的相关人员全部带到进行问案。
结果,秦季玉立即就认出了这是自己当时赠送徐学聚之首饰和金银。
林应训又召李善辅到堂,李善辅一到堂,看到秦季玉,又看到自己送巡按大人林应训的首饰等物,心里便惶恐不安起来。
林应训令人大刑伺候,李善辅没挨几下,便招认了。
直到此时,跪在一边的徐学聚才发现自己是被李善辅给骗惨至此。
案情明了,只等定罪。
根据《大明律·刑律·人命·谋杀人》“若因而得财者,同强盗,不分首从,皆斩”之法条,李善辅被判为斩首。
林应训还办了一件好事,那就是不但为徐学聚洗了清白,还做主让徐学聚和秦季玉成婚。当然,知道事情真相后的徐学聚对于秦季玉更是感激不尽。所以,他们成婚后,感情甚好。
在秦季玉的帮助和支持下,徐学聚发奋读书,后来考中进士,被朝廷重用,官职做到了福建巡抚。此外,徐学聚还写了一些重要的史学著作,其中最重要的一部叫《国朝典汇》,是有关明朝历史的珍贵史料。
结语:该案虽然最后被公平判决,但是给我们的启示却令人深刻,这个启示的核心便是交友问题。交友不慎的后果极其严重,轻则损财,重则丢命。所以,我们要慎交友。
(作者:案先生,女,80后,历史专栏作者)
参考资料:明史,大明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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