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奇案:她刚嫁夫死 又被逼奸 羞耻自杀 让朱元璋做一两难决定
(说历史的女人——第1388期)
在中国古代史上,因为封建帝制下的法律存在诸多漏洞,从而引发了各种各样的奇怪案件,或无辜蒙冤、或杀人漏网。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最为堪忧的是便是底层人的命运,而底层人之命运,又以女性最为糟糕。比如我们今天所讲的这个大明奇案:一桩新妇被逼奸而自杀案:表面看是凶犯道德沦丧,实际与朱元璋称帝后的一项政策有关。
该案例便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即皇帝的意志或一个主张,到了底层,可能会变成诸多花样来体现和贯彻,甚至不惜闹出笑话或人命。下面,我们来具体看一下案情的前因后果。
一:案件之开端,刚嫁夫死。
该案发生的具体时间是公元1378年,即明朝洪武十一年。
该案发生的地点为陕西延安府洛川县。
事情就从赵氏说起,赵氏与邻村的张敏,在父母早年就已经定下婚约,但是两人尚未结婚的时候,张敏的父亲已经过世,他等于是在母亲周氏一人照顾下长大。后来,两人眼看快到结婚的年龄,但不幸的是张敏忽然得了一场大病,其母周氏到处寻医问药,但是依然不见好转。当时就有人提议说冲喜可治病。
于是,周氏就找媒人前去商量这桩婚事,并定下结婚的日期。就这样,赵氏被迎娶进门,成了张敏的媳妇。但是令人意外的是,冲喜并未治好张敏的病,反而要了张敏的命——婚礼结束后,张敏便病死了。
二:案件之进展,夫死,又被逼奸,羞耻自杀。
话说张敏的喜事刚办完,紧跟着就又开始办丧事。
但是张敏之母周寡妇一人,如何能够应付这如此迅雷之变故?
所以周寡妇就去找一个人能帮忙,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她的情夫张涵。
周寡妇和张涵之私情,在张敏活着的时候已经秘密存在。该孽情之发生:
一方面是周寡妇虽然早年丧夫,但是风韵犹存,对于张涵而言,还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另一方面周寡妇之所以接受张涵,主要因为丧夫后日子艰难,加上儿子懦弱,没有依靠,而张涵在洛川县衙做书吏,毕竟是官府之人,对于她母子多少有个照应,至少不会遭人欺负。
如今,周寡妇为了办理儿子丧事,让张涵帮忙,张涵出钱出力,前后招呼,也算是尽了情夫之谊。可是这一下,却引起了另外的事端。因为这张涵乃是好色之徒,见新过门的赵氏一身缟素,更显动人之美,遂生邪念。张涵说出自己的意图,并请周寡妇帮忙。原本周寡妇不同意,但经不起张涵的花言巧语。最终,周寡妇竟然同意做张涵的帮凶,使张涵糟蹋了自己的儿媳赵氏。
自古女子贞洁如命,这事让赵氏无地自容,她羞耻难当,就悬梁自杀了。
三:一桩新妇被逼奸而自杀案,到底该怎么收场?
前脚刚死了儿子,这后面紧跟着又死了儿媳,事件最直接的当事人周寡妇慌神了!
但张涵却没有,反而向周寡妇道喜,说:
“死了也好,这样你家可要得荣耀了!”
张涵为何如此说呢?主要因为他在县衙门工作,对明朝帝国的政策比较熟悉。明代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建立明帝国之后,非常重视三纲五常的道路伦理。所以,在朱元璋即位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里,几乎每年都对帝国内三纲五常方面表现突出的人进行公开表扬,所谓旌表节孝是也,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奖励措施:
第一是朝廷下旨建立牌坊,御赐牌匾,比如“节妇牌坊”、“烈妇牌坊”等。
第二是对于节孝之家予以免除赋税等。
俗话说,上有甚者,下必甚焉。毕竟投皇帝之所好,是自我表功或表现的最直接的捷径。既然皇帝好这一口,下面的各级官员都投其所好。
对帝国政策谙熟于心的张涵,便为周寡妇密谋了一下,制造了一番说辞,就把赵氏因逼奸而羞耻自杀,粉饰为丈夫殉节而死。
张涵本来就在县衙门工作,且是书吏,所以就把赵氏殉节而死的情况对洛川县的知县汇报,知县听说有这事,也颇为动心,因为能够得到皇帝的御制牌匾,说明他这洛川县的民风工作搞得好,也算是政绩一件,利于他日后升迁。所以洛川县知县立即就令张涵写好了赵氏殉节的事迹材料,上报延安府,一层层就被报到了礼部。
没想到该事件上报到朝廷之后,竟然意外地引起了朱元璋的注意,朝廷还专门下发圣旨:
“夫妇,人之大伦;三纲五常,风化所系。有能志不二天,与夫同死,可谓难矣,今赵氏生则同室,死则同穴,较之剔目割鼻,誓死不嫁,诚为过之。宜在褒奖,以敦民俗。其令有司旌表其门,仍蠲其家杂役。”
随着从帝都来的,除了这道圣旨,还有一块御赐牌匾,上书“贞烈”,是为贞烈牌坊也。
这延安府、洛川县,多少年也不能见到一道圣旨,如今来了一道,还是嘉奖的圣旨,府、县各级官员别提多开心多重视了。一方面按照圣旨要求,开启“贞烈”牌坊的建造工作,一边积极开展学习活动,号召人们积极学习赵氏的贞烈精神。
为了显示对该事的重视,当地府、县的官员派人到甘肃张掖采买了昆仑玉,找到上好的石匠,打造石牌,然后把朱元璋的圣旨刻于碑上,立于“贞烈”牌坊之前。
这事,府、县上下忙活了三年,才算竣工。
只是如果此事到此为止,倒也罢了,问题是事情又起波澜。
四:政绩变成闹剧,该如何收场?
三年,贞烈牌坊建成,到了剪彩揭牌之日,延安知府李广带着辖内的大小官员来到现场,先对刻着朱元璋圣旨的昆仑玉碑揭幕,再对“贞烈”牌坊揭幕。但是在揭幕后者的时候发生了意外,“贞烈”牌坊上竟然被人用羊血写了一首诗:
“洛川河水向南流,女儿出嫁拉花头。
真情应送双飞雁,冤怨难平开面愁。”
在场官员一看吓了一跳,延安府李广知府在吃惊之余仔细再读,猛然发现这是一首藏头诗,为:洛女真冤!
难道赵氏殉节有问题?李广知府知道事态严重,立即安排官兵戒严了现场,并对牌坊进行清洗保护。
回到府衙后,李知府找到李同知商量如何处理该事件。最后,他们决定亲自出马侦破此案。经过一个月的微服走访调查,案件终于取得侦破,发现该案的祸首就是洛川县的一个小书吏张涵,有关情况,前文已经交代。而在牌坊上写下藏头诗的人叫刘贵,刘贵是个读书人,与赵氏同村,且对赵氏爱慕已久。但是赵氏已许给周寡妇的儿子,所以赵家拒绝了刘贵的求亲。
可是刘贵不甘心,继续叫媒人说媒,并且承诺只要赵家人答应这门亲事,愿意承担悔掉与周寡妇儿子婚约的费用。赵家人很心动,因为赵家也知道周寡妇的儿子病重,可能活不了几天了。不过赵家很贪财,既想要周寡妇这边的钱,也想要刘贵这边的钱,于是就最终制定了一个方案:赵氏先嫁给周寡妇的儿子,以冲喜,等周寡妇儿子死后,再嫁刘贵。
刘贵无奈,为了爱情,只好答应。
可是结果心爱的女子,一去不返,到了周寡妇家,周寡妇的儿子倒是很痛快地死了,可是她却没有逃出张涵的魔掌,最后羞耻而自杀。
刘贵一时不能接受,竟有些疯癫。
尤其是知道周寡妇还为赵氏立贞烈牌坊,更是又伤心有气愤,所以不顾掉脑袋的风险,偷偷写下了那首藏头诗。
五:结案。
至此,该案前后的事情都搞清楚了,李知府拟定了罪名:
书吏张涵罪大恶极,处以斩刑;
周寡妇因是尊长免死入官充当奴仆;
刘贵玷污牌坊本是死罪,但念其已半疯癫,交本村看管;
洛川县知县不辨是非,伪造事迹,交刑部处理。
不管怎样,该事件最终传到朝廷朱元璋的耳朵里,朱元璋在处理该事件的相关涉事人的时候,却对贞烈牌坊一事只字未提。因为这是一个令他两难的事件,不提是有原因的,因为提了相当于在对着整个帝国承认这是自己的政策错误所导致的结果,自古皇帝岂能如此认错?但不提不代表不知道这项政策没有问题,因虽然不提,朱元璋在心里还是认识到了该事件的恶劣性,各级官员为了邀功刻意制造该类事件,所以此后朱元璋终止了对“贞烈”之事的表彰,也就是不再提倡为夫殉节而死。
该案也从侧面反映了在提倡三纲五常的时代,女性命运之悲惨!
(文/说历史的女人)
参考资料:《明史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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