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通奸杀夫案引出4女上吊案,凶犯手段罕见,结案方式无奈
(说历史的女人——第1134期)
案件发生时间:清朝乾隆在位时期。
案件发生地点:直隶永平府乐亭县。
案件涉案人员:张从玉、赵宗圣等。
案件情况:这是两个案件,但为一人所为。如果按凶犯作案顺序来讲,需要先讲四女上吊案,如果按照破案的顺序,要先从一桩通奸杀人案来讲。笔者就按照后者破案顺序来讲。
案件第一阶段:通奸杀夫,侄子喊冤。
乐亭县陈金骏接到一起案件,被害人的侄子控告被害人的老婆谋杀亲夫。陈知县就带着仵作去验尸,可是到了现场,经过仵作验尸,并没有在死者尸体上发现什么被谋杀的证据。陈知县就仍以自然死亡结案,把奸妇释放。
死者的侄子对于乐亭县的判决表示不服,他就跑到永平府去喊冤。当时永平府的知府是单煃,此人是进士出身,才学过人,记忆力非常好,看过的东西能记很长时间。
单知府接案之后,毕竟是人命案,都不敢轻易决断,第一步都要去验尸搜寻证据。不过单知府带来的仵作经过验尸之后,也没有什么突破,判定还是身体无伤应是病死,与乐亭县县衙的结论差不多。
可是死者的侄子却对单知府坚决声称,乃谋杀而死。
单知府见控告人态度很认真诚恳,干脆自己亲自来验尸。单知府果然是精细的父母官,他像仵作一样把尸体验过一遍之后,开始对七窍检查。结果,就在死者的右耳孔发现了问题,因为死者的右耳孔有湿漉漉的水痕。
单知府令仵作检查死者右耳,仵作照做之后,竟从死者的右耳里掏出半斤被水浸湿的棉絮。看来,死者果然系被谋杀。
单知府发现死因后,立即提审死者妻子,一开始还不承认,大刑一用,立即招认,说谋杀手段不是自己所想,乃是奸夫张从玉所设计。
单知府立即提审张从玉,张从玉来到大堂,看情况不妙,对和奸妇合谋杀害她的亲夫的事实全部承认。
如此,此案便算了结,可是单知府在提审张从玉的那个间隙,忽然记起一桩旧案,就翻阅卷宗,发现了跟张从玉有关的另一个案子。
案件第二阶段:刑场反转,旧案再现。
原本根据大清律:
“凡是妻妾因奸同谋杀死亲夫者,凌迟处死。奸夫斩刑。”
张从玉是死罪难逃,可当单知府将另一桩旧案说出来时,张从玉坚决抵赖,死不认账。单知府只好先将通奸杀夫案上报,不久刑部的批复下来,按照单知府的裁决,斩刑。
人在死前,可能才会认识到生的重要。在即将行刑之前,张从玉忽然奢望能够交代罪行,获得宽恕。
单知府当然同意,那就说吧。张从玉老老实实交代了更大的一桩命案,即4女上吊案。
多年前,乐亭县陈金骏知县接到一个重大的人命案子,赵宗圣控告靠挑水谋生的刘四杀了他一家四个女人。陈知县对刘四审讯之后,发现刘四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人,作案嫌疑很小。但案情重大,陈知县就带着仵作和衙役到案发现场验尸,以作确认。
四个死者分别是:赵杨氏、杨王氏、张王氏、银姑。
30多岁的赵杨氏盖着被子死在床上,脖子上吊的绳索绑在窗棂上。
60多岁的杨王氏,是悬梁上吊自杀。
20多岁的张王氏和10多岁的银姑同时在一个刘木椅背上上吊,一左一右,坐在地上而死。
陈知县令仵作验尸后,结果显示死者没有任何致命伤,家中没有被盗物品,可见此四人之死,不是盗杀,也非谋杀,更非奸杀。另外以五短身材的刘四更是不可能同时逼杀这四个女人的。再者,死者所处房间的门是从里面反锁着的,而刘四送水的时候是从窗外发现后,就立即喊来了邻居等人。
陈知县最后经过各种信息断定这四个女人是集体自杀,遂释放刘四。
赵宗圣不服,继续到永平府控告,可是永平府对这个案件进行了梳理之后,认可了乐亭县的判决,因为从四个死者身上,找不到任何凶犯作案的动机。赵宗圣还是不服,就来了一次京控。
根据大清律,如果地方已经审理,省府也认可的案件,刑部一般是不会翻案的。因为翻案后,省、府、县各级官员都会受到连带责任。所以,刑部是不愿做这种得罪人的事的,毕竟在古代混仕途官官相护才是出仕之道。
刑部对于这个案件审核后,虽然乐亭县判定这四个女人向往极乐世界、故而集体自杀这个结论有点牵强,但是根据死者的情况来看,确实找不到其它死因的证据。所以,刑部也不想翻案,只是稍作了进一步的分析,但仍维持原判。赵宗圣接到刑部的判决后,再也没有申诉之路,回到家后,万念俱灰,觉得活着也没什么意思,就上吊自杀了。
那么这个案子跟张从玉有什么关系呢?原来张从玉的老婆就是4个上吊女中20多岁的张王氏。张从玉这个家伙家中有娇妻,还不老实,与别的女人通奸,不巧的是,被自己的老婆张王氏给看到了。
张王氏带着威胁的口气对丈夫张从玉说,要向奸妇的丈夫揭发他们的奸情。
对于这类情况,按照清朝的法律,罪虽不大,但惩罚却很重:
“若本夫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者勿论。”
在这样的情况下,张从玉若真在干坏事的时候被杀掉,也是白白杀掉。张从玉当然害怕。恰好在张从玉还没处理好这件事的时候,自己的老婆张王氏又被赵家请来照顾病人。张从玉在家里很不安宁,唯恐老婆嘴不把门,把自己的丑事抖了出去。
所以,他偷偷来到赵家,原本只是担心,岂料恰好在窗外听见老婆张王氏正在给赵家其她三个女人,讲述自己的背叛丑事。张从玉一听,这事若传出去,可麻烦大了。脑子一热,就冲进了房门,拿绳子勒死了老婆张王氏。银姑一看要跑,张从玉杀人急了眼,干脆抓回银姑一并勒死。60多岁的杨王氏看到这一幕,吓得腿都哆嗦,更别说跑了。床上躺的赵杨氏本来就缠绵病榻日久,难以动弹,此时也更说动弹了。张从玉就把这两个女人也给勒死。然后做了一个四个女人上吊的现场,并且把屋内收拾利索,门反锁后,从窗户跳了出去逃走了。
至此,一直未能正确破案的4个女人上吊案,就此真相大白。
案件第三阶段:真相大白,结案方式耐人寻味。
单知府一看,多年未破的大案终于破了,非常高兴,立即暂时推迟张从玉的斩刑,押回大牢严加看守。自己则赶紧写了文书,呈报上去。可是文书到了直隶总督那里,却被压了下来。原因是,如果此案若报到刑部,不仅当时审理此案的陈知县会受到严厉处分,连当时的知府、道台、甚至总督都会受到严重的处分。
为此,直隶总督立即派人请单知府到总督府,好言安慰,一面称赞他破案有功,一面陈述利害。目的很简单,就是息事宁人,此案就此打出,不再说了。单知府久经官场,其中风云变化,岂能不懂。所以就会意,回来后处死了张从玉。不过处死之法,颇有戏剧,采用的方式正是他处死奸夫之办法,不过张从玉是两耳都被塞进浸水的棉花。上报的时候,写的是张从玉因病暴毙。
张从玉死了,其家产充公,当然单知府也不会白忙活,其中钱财落入自己囊中。
结语:这一桩通奸杀夫案引出4女上吊案,不管是前者采用勒死做假现场竟骗过官府的侦破,还是后者采用湿棉花谋杀人,其凶犯张从玉所采用的手段倒是十分罕见,此外本案的结案方式满满都是无奈,却真实再现了清朝的官场情况。(文/说历史的女人·案先生)
参考资料:《大清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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