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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女巨贪:十年贪污4万元,包养7个男人,最终被情夫举报

我要新鲜事2023-05-25 03:42:070

1977年7月24日,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北郊人山人海,好多人都在使劲往前挤,生怕错过即将上演的“好戏”。

透过人群可以看到前面的高台,高台上两个腰间挂着枪的武警押着一个被五花大绑的女人,女人胸前挂着一块儿牌子,牌子上写着“贪污盗窃犯汤兰英”。

在听到“立即执行死刑”的宣判结果后,女人一瞬间面如死灰,眼泪也随之夺眶而出,曾经的时髦女郎已然不见往日的风采。

看着汤兰英的样子,人们开始议论纷纷,还有人大喊:“活该,这样的女人就该被枪毙!”

这个汤兰英是什么人?她又为何会因为贪污盗窃而被判处死刑呢?

说起汤兰英,她的名字在如东县可谓如雷贯耳,毕竟她可是当地为数不多的“富豪”,在20世纪70年代的中国,大多数人家还只是处于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的阶段,而汤兰英已经提前过上了“小康”生活,不仅吃穿不愁,而且生活质量很高。

当时,汤兰英家里顿顿都有鸡鸭鱼肉,而且每次采购量巨大,皮蛋一次买300只,海蜇皮一次买一百斤,鱼虾一次买十几斤,从来不问价格,各种名贵水果一筐一筐地搬回家。

要知道,在70年代的时候,对于大部分家庭来说,肉和水果可是稀有东西,只有重大节日的时候才能尝几口,平时连鸡蛋都很少吃到,汤兰英家的伙食是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就是放到现在,好多家庭也舍不得这么吃。

为了将这些食材加工到位,汤兰英还高薪聘请了一位厨师专门为自己家做菜,那位厨师经常在汤兰英家一住就是好几天,变着花样为汤兰英一家烹饪美食,肉香味飘出去好远。

据说,那位厨师每次离开汤兰英家后总要问周围的邻居借几根萝卜条放在嘴里嚼,因为汤兰英家里顿顿吃肉,就连炒青菜也要放虾皮,实在太油腻了。

除了吃得好,汤兰英一家穿着也很讲究,当时大部分人的衣服还是以棉布和化纤布料为主。“的确良”面料是当时最为时尚的布料。

汤兰英一家老小使用的布料不仅有“的确良”,还有很多羊毛和呢子布料做成的衣服,这在当时是极为少见的。

在70年代的大街上,一眼望去全是一样的蓝绿色中山装,颜色单一,款式也简单,很少见到与众不同的衣服,可是汤兰英家里的衣服不仅颜色多样,款式也很新奇,比百货商场的橱窗里展示的还要齐全,她本人更是一天换好几身衣服。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拥有一件可以遮风,可以保暖的衣服就是很多人的梦想,根本不会考虑衣服的美观性,甚至连舒适度也不会考虑,很多家庭都是一件衣服传给年龄不同的好几个孩子穿。

而汤兰英却早早学会了穿搭,为了搭配不同的衣服,她买了几十双进口皮鞋,还准备了二十多件不同的衬衫,每套衣服都有自己的风格,堪称完美的“穿搭博主”。

为了提升自己的外在形象,汤兰英每个月要到理发店做三次头发,造型越来越时髦,她一上街就会引来众人羡慕的目光,汤兰英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她自信的走在“时尚的最前沿”。

生活上奢侈,住的地方也不差。汤兰英家的房子不大,但是配置却很高,里面摆放着缝纫机,收音机,电熨斗等好几样“高大上”的物件,更显得汤兰英生活格调高。

当时的交通并没有现在这么便利,也没有这么多公共交通工具可以乘坐,大部分人出行都是靠双脚,拥有一辆自行车是很多人的奢望,可是汤兰英一家就有两辆自行车,经常闲置。

奢侈的吃穿用度极大地满足了汤兰英的物质需求,她开始追求精神享受,于是借着丈夫在苏州工作的名义去附近城市游山玩水,早早实现了“旅游自由”。

看着汤兰英如此潇洒自在,人们在羡慕的同时也不禁会疑惑:“汤兰英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她到底有什么本事赚到这么多钱?”

原来,汤兰英能过上如此奢侈的生活并不是因为她有多能干,而是她一直走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

汤兰英于1945年出生在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马塘镇,她的家境普通,父亲靠着做木工活养活全家,一家人的生活过得很艰难。

但是汤兰英却不甘心一直过艰苦的生活,她天生貌美,性格豪爽,从小就深得男孩子的喜欢,于是她小小年纪就懂得如何利用自己的美貌获得利益。

汤兰英在16岁的时候就通过出卖色相当上了马塘建筑站的会计,在每天与钱打交道的日子里,汤兰英内心的贪欲在无限滋长。

在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心里挣扎后,汤兰英内心的贪念战胜了理性,她将130元公款据为己有。

可是,毕竟汤兰英是第一次“作案”,她还缺乏经验,贪污过程漏洞百出,她还没来得及将130元钱花出去就被人发现了,于是她只能忍痛将钱原路返回。

因为当时汤兰英年纪还小,建筑站的领导也只是对她进行了口头教育,并未追究她的责任,因此汤兰英逃过一劫。

可是这次事件并没有让汤兰英及时止损,她还是坚持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一直到无法回头的境地。

后来,汤兰英又通过关系到一个蔬菜大队当了会计,这次她还是没有老老实实工作,不久之后她的老毛病就犯了,汤兰英又一次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贪污了一笔公款。

和上次一样,事情败露后,汤兰英又是道歉又是保证,她再一次用自己的眼泪和楚楚可怜的模样进行了自救,在汤兰英将公款退回后,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了。

两次贪污都没有让汤兰英受到惩罚,她的胆子越来越大,野心也在不断膨胀。

1965年,汤兰英进入马塘信用社工作。

信用社是中国人民银行在农村的网点,当地所有的资金都在信用社里流通,信用社相当于当地的“钱库”。

到信用社工作是一个可遇而不可求的机遇,相当于从此端上了“铁饭碗”,如果好好做足以一辈子吃穿不愁。

得到了这个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工作,汤兰英也很开心,可那时的她还不知道,这里将会见证她职业生涯的“巅峰时期”,也是加速她灭亡的是非之地。

在马塘信用社工作的初期,汤兰英还恪尽职守,抑制着自己的贪念,可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马塘信用社的员工不断减少,最后就只剩下了汤兰英一个人,办公、钱和账目都由她一人全权负责。

汤兰英手里的权力变大了,她就又动起了歪心思,她知道当时的权力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只要自己小心点是不会被发现的。

于是她开始肆无忌惮的将信用社里的钱拿回家里挥霍,奢侈的生活极大的满足了汤兰英的虚荣心,她在自己“人上人”的臆想中沉沦,俨然已经忘了这钱是不属于自己的,也从来没有考虑过这样做的后果。

从1965年到1975年这十年时间里,汤兰英先后贪污了四万余元,这个数目放在如今不会让人有多震惊,可是当时一个普通职工的年收入还不到六百元,汤兰英贪污的钱足够一个普通人奋斗几十年了。

汤兰英的犯罪生涯一直延续了十年之久,那么她到底是如何在贪污盗窃的道路上顺风顺水这么多年呢?

汤兰英不但胆子大,而且很会“来事儿”。

她虽然富得流油,但是却没有为富不仁,她经常给街坊四邻送东西,在邻居家有困难时她也会尽心尽力地帮助,邻里关系处理得很好,所以即使有邻居怀疑汤兰英钱财的来源,也没有去举报她。

除此之外,汤兰英还经常在家里请客吃饭,逢年过节也要拿出很大一笔钱去送礼,面对汤兰英的贪污盗窃,很多既得利益者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甘愿充当汤兰英的靠山和保护伞。

马塘银行办事处有位姓赵的副主任曾多次包庇汤兰英,在1974年和1975年两次整社查账中,为了帮助汤兰英躲避检查,赵某为其出主意,让她借口去上海求医,汤兰英因此躲过了查账。

后来又一次查账时,为了掩盖汤兰英的罪责,赵某提前买通了查账的负责人,让他对查账敷衍了事,马塘信用社的账目还未查完就匆匆结束,汤兰英又逃过一劫。

一次又一次的逃脱惩罚让汤兰英的胆子越来越大,她挥霍起公款来也更加肆无忌惮,生活也越加糜烂。

汤兰英不仅和好几个领导长期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她还包养了7个情人,其中包括与马塘信用社有业务往来的各方公职人员。

汤兰英在一群男人中混得如鱼得水,她的丈夫是知情的,但是也不好多说什么,毕竟汤兰英为一大家子人提供了优渥的生活。

汤兰英本以为她纸醉金迷的生活可以一直持续下去,可是纸终究包不住火。

她栽在了情夫的手里。

有一次,汤兰英和自己其中一个情夫在一起厮混,两人情到浓时,汤兰英口无遮拦地提到了自己的贪污数额。

汤兰英本想在情夫跟前炫耀自己的财富,可是这个情夫在听到四万余元的巨额数字后被惊得半天说不出话来,他本身性格懦弱,从小担心怕事,在听到汤兰英贪污的事后他很担心自己会受到牵连,于是便一纸诉状举报了汤兰英。

1975年5月5日,如东县人民银行工作人员对马塘信用社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账面上的库存现金金额凭空少了三千多块钱。

当如东县人民银行的领导质问汤兰英时,她再也无法辩驳,眼见事情败露,汤兰英就主动交代了自己贪污盗窃的事实。

据汤兰英自己交代,当时有单位或者个人去信用社支取现金时,她已经无法支付了,为了不暴露自己贪污盗窃的事实,她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利用自己的关系从其他地方借调资金。

据调查,案发前马塘信用社的库存资金只剩下九千多块钱,这笔钱还是汤兰英临时从其它单位拉关系存进来的,那时的汤兰英已经是穷途末路了,所以才坦白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因为涉及资金数额巨大,且案件性质恶劣,如东县直接成立了由40多人组成的专案组对汤兰英贪污盗窃事件进行调查,最后牵扯出了十多个人。

1977年7月15日,汤兰英被如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汤兰英上诉失败,二审依然维持原判。

1977年7月24日,最后一次宣判大会结束后,汤兰英在掘港镇县城北郊刑场被枪决,当时的汤兰英年仅32岁。

人的欲望是永远无法得到满足的,但是作为一个有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的人就应该严格自律,抑制自己不好的欲望,约束自己的不良行为。

汤兰英作为一个小小的信用社会计却能运筹帷幄,为自己谋到那么多利益,她看似掌控了一切,实际上她连自己的欲望都没能掌控,她遭受惩罚是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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