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王国时期,久米村宗族编纂的家谱有何特点?
#历史开讲#
文|木木
编辑|观星
“系图座”是一个管理审查士族家谱的机构,在系图座的监督下宗族需要按时修谱、续谱。
球阳记载:“始授御系图奉行职,而始今群臣各修家谱,已誊写二部,以备上览。其一藏御系图座,一部押御朱印以为颁赐,各为传家之宝”。
在久米村村家谱中的谱序中也有相关记载:“中山依赖无家谱不得尽考祖宗之德,是则所以仁人孝子不能无恨者也,今王天纵大圣崇德报功爰念先臣功业不显于后世,令庶臣各修族谱送考核。臣世瑛敬奉王命编谱献谱司以备考。”
并且规定,“始定五年一次清缮诸士家谱,每年凑补为例,将其家谱分以为五,一年誊录,其一以备,圣览至于五年清缮”。士族宗族存在本身受到国家法律上的认可。
任何家族事务都要事先向国家交代,取得国王的认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件事:立嗣:“金世忠此男型金璋具士坚亲云上因无子嗣请命求过房继业,王许之。”
“金作霖三男德惇叔父思齐无嗣请旨继其家统。”祭祀:“奉命设神主行祭。”改名:“金文和王命改名松良。”
家族分化支派建立时另外设立家谱更要向有关机构报备,如:蔡氏家族“十世正议大夫讳彬三男耀,因子孙繁盛一谱难记,奏请另立家谱。”
在久米村家谱中,一旦出现分家的情况往往就不会在原来的家谱中记录此人的情况而是表明另立家谱。另外,家谱中对犯罪、流放等负面记录的如实记载也值得注意。
通常意义上,家谱讲究光宗耀祖,往往会出现隐瞒或故意忽略犯罪的记录,但是久米村家谱却没有这样的习惯。
反而将犯罪的记录、犯罪后被处罚、被流放以及惩戒时间结束之后回归家族的情况都一一列举。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家谱记录是因为自从家谱修订成为琉球王国的控制士族的手段之后,家谱也承担起久米村士族的户籍档案。
虽然家谱会在祖源等方面会夸大其词,会不厌其烦地彰显宗族地位,为了点缀家族的族谱有些假托的成分,但是久米村家族却在真实与虚假之间找到了“平衡”。
在正常情况下,记录有确实证据的,与宗族现实息息相关的信息包括世系图表、荣宠、官爵、勋庸、婚嫁、子嗣、墓地、采地、俸禄、嘉赏一般如实记录,也不避讳家族中的污点。
比如将宗族子弟因罪而被流放这些内容一并收容,而那些存在假托的部分如祖先源流一般只在“纪录”部分之前描写。
如梁氏家族在家谱追溯了过去公文上的“梁氏”族人把他们当做同宗看待,但是却不与真正纪录混淆,而是有意识地分割开来。对于中原祖先的攀附情况也只存在于家谱的谱序。
如此既保证了家谱的真实性,也满足家族的虚荣心。具体来说,琉球王国利用家谱中包含的如出生年月、官职、婚嫁、家族来源等信息。
可以做到分别士农阶级,掌握士族宗族身份,授予官职,维系婚姻,支配俸禄,更好地为统治者服务。系图座的设立,使得家谱这一资料被国家掌握,宗族成为国家统治的一环。
对宗族而言,由于身份制度下存在的士农区隔,为了保存士籍,宗族中的支派都积极协助宗家祖先祭祀,以求得宗家的庇护。对于宗族而言,这让宗族可以进一步实现宗族的统合。
修编族谱需要动员全族之力,家谱的编纂也不会一帆风顺。成化年间,久米村宗族已经有一定规模。修纂家谱乃是一个宗族维系宗族制度、巩固宗族团结的重要手段。
明初,久米村宗族是否有修谱行为或保留谱牒资料,尚不明确。
《蔡氏家谱抄》中《蔡家创建祠堂缘由》所记载的明成化八年(1472),蔡姓家族“自行捐资,创建祠堂,以奉蔡家神主。”
这意味着当时久米村宗族早期应该是保存着一些宗族世系资料的,不过这些资料有不完善的地方,无法准确将年代久远的人物准确编写。
否则在琉球王府要求官宦编写家谱之前,久米村宗族不会没有过文本式的家族资料。连明初进入久米村,号称唐荣之首的蔡氏家族在谱序中也写到:“国无史,家无谱”。
根据当时久米村家谱的记录可以看出,久米村家谱修编工作中确实存在远祖信息不明确的困难。很多久米村家谱都表示,由于年代久远。
往往在编写家谱的当下只能追忆前一两代的较为确切的资料,更为久远的就无法保证准确性。
如金氏家族就抱怨:“考吾始祖讳瑛至洪武二十五年选同三十六姓抵中山子孙延绵满于唐荣然而中山从来以无家谱不得尽考。”
又如红氏家谱有云:“然我中山开国以来崇尚淳庞于谱牒之文,宗族之传,盖阙如也,故南宦官世禄之人远不能考其始祖之由来,多致其姓氏湮没而不彰也。”
如吴江梁氏家谱中记载:“虽然历年已久文献无足征访之不及,而谱莫做也。”
因此,一些久米村家族在追溯“远祖”时,往往依靠牌位或是国家的任免令和历代法案这样的王府记录编写来勉强“回忆”。如蔡氏家族有祠堂,寺号忠义,里面供奉“公私位牌”。
梁氏家族关于远祖的记录是依靠国家记录的出使记录和祖先神主。
梁氏家谱有载:“唯环峰祖以下悉皆家有神主所祀而以上远祖不知是何名氏,一日考至公载旧案内得有始祖讳天者与洪武末自长乐而奉迁于琉球数传藩衍湘祖等四十五,公每有出使驾海旧案如昨日,开载甚明了。”
郑氏家族家谱续谱有云:“历三百余年,祖宗姓名载在旧典以无家谱不能尽效祖宗之功业。”这就导致关于远祖的记录出现“不实”的情况。
梁氏家族族谱以一世梁崇为元祖,然而也将记载在“旧案”中的梁姓官员当做梁姓族人记载在家谱之中。
因此家谱中找不到这些所谓“梁氏祖先”与有明确文本记载的梁氏子弟之间世系联系,仅有公务记录。
当然,梁氏家族在编写家谱时,也知道一些家谱资料乃是“存疑”、“夸张”、“自托”,因此另立“一图”以显示区别。
久米村宗族编纂家谱时实际上将无法确认的“同姓人士”也编织成同宗的成员。中国的谱牒文化渊源悠久,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伴随北人南迁,福建地区兴起了宗族组织的建立。
唐代,福建的宗族组织逐渐萌芽,宋代修谱日益兴盛,明清时期福建的宗族文化传统达到全盛。久米村的家谱文化滥觞于福建移民,必然受到福建家谱文化的影响。
福建家谱修纂家谱的基本原则,主要是通过族规和修谱凡例等方面体现出来。
虽然福建各家族的族规和修谱凡例不尽相同,但这些族规和修谱凡例都有有个核心精神就是敬宗守族和慎终追远。
福建民间传统的族规虽然内容广泛内容不一形式多样,但是有一点不可缺少就是强调孝敬祖先、倡导宗族和睦。
从内容与体例来看,久米村家谱是对福建家谱的简化,远不如福建家谱那样详尽。
宗族世系重视字辈派语与世系编排是维系宗族结构的重要手段。所谓字辈谱又称为派语、排行诗、排行等。
是记载宗族世系人名的排行用语,为的就是保证族人之间世系不乱、尊卑有序。
祖先昭穆与世系的排行是久米村家族重要的敬宗收族的一种办法,所以在给子弟命名时往往会严格遵守家谱中字辈派语的特殊规定。
在久米村家谱中,往往在将家族的世系图放在首位,家谱首页是本家族的姓氏与支派的名称,第二页开始就是家族世系图。
另外,久米村家谱中,大体成员在命名时都有“字辈”的要求。例如:《郑氏家谱》中,第十三世为“国”字辈,第十九世为“瑞”字辈,第十八世则为“文”字辈。
这种字辈排法使得昭穆有序,世系清晰。而那些脱离原本家族的成员则不必按照这样的规则,如毛氏家族毛世显的儿子中皆为“文”字辈,但是长子过继讳宗德,五子出家讳愿良。
根据文献记载与社会规律,宗族繁衍裂变是自然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结果。在家族中的某一房分离并另立家族之后,子族与母族之间依然保持着紧密的联系。
具体的表现为修谱时统一世系。由于宗族的繁衍裂变,一个宗族变成众多支流或小宗,形成一种多层次的宗族组织形式。就连从琉球本地入籍久米村的宗族也保持与“母族”世系联系。
此处以魏氏为例。虽然入籍之后从首里应氏改为了久米村魏氏,但是仍然与过去保持统一的世系。
久米村魏氏在四世魏士哲时正式入籍久米村,应当为久米村魏氏始迁祖和一世祖,在统一世系的情况下,以魏士哲的父亲魏瑞麟为三世,顺延了首里应氏的世系计算顺序。
此外,从久米村家谱的编写中,可以直观地发现,久米村家族始终维系着共同的世系。如郑氏小宗十二世明良一脉,在世系图就标注“元祖长史讳义才十一世正议大夫讳宗善第二。”
这样的文字在久米村家谱世系图屡见不鲜。这都昭示着久米村同祖先家族之间血脉同源,生死相依的事实,加强了宗族的统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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