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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帝王的权利有多大(虽大但有限)

我要新鲜事2024-01-14 23:16:101

在我们看来,中国的皇帝权力无边,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但实际上,皇帝并非什么都能做到,否则就没有改朝换代这种事了,但是皇帝确实理论上应该拥有许多权力,但是并非所有的权力都归皇帝所有,皇帝需要和其他人分享或者授权才能做到巩固自己的权力,但是有些权力皇帝是无法分享的,一旦失去皇帝就完蛋了。

那么皇帝到底拥有哪些权力,哪些权力可以分享,哪些权力可以授权,而哪些权力是皇帝独有的呢?

1:祭祀权,在远古时代,原始宗教或者说原始迷信占据着很重要的成分,一个部落的大祭司才是威望最高权力最大的人,而中国历史上王权不断的夺取了神权的地位,将其合二为一,比如中国古代神话中出名的绝天地通,实际上就代表着王权对神权的完全夺取,自从之后,祭祀尤其是对天地的祭祀就由国王和皇帝所垄断。这点不但是中国,其他国家走向成熟的一步都是如此,比如阿拉伯帝国的政教合一,古罗马帝国皇帝也掌握着教会,反而欧洲中世纪那种教皇独立于欧洲各国甚至高居其上并不正常,而到了近代这种情况也得到了大大的改变,几大强国都完成了王权和神权的统一,比如英国圣公会就是把英国国王和国教领袖统一了,法国德国乃至沙俄都是如此。

回到中国皇帝这一点,中国皇帝的祭祀权是极其重要的,无法分享的,蜀汉后主刘禅在诸葛亮时期将许多权力都交给诸葛亮,但是依然要保留祭祀权,政由葛氏,祭由寡人就是典型,其他权力都可以给诸葛亮,但是祭祀祖先和上天的权力要由皇帝来,不然就不是皇帝了。

2:军事权,在古代,国王最重要的两个属性,军事领袖和宗教祭祀,在古代国王都是每次出征必带兵出征,这点在中世纪欧洲一些国家依然如此,大战必然是国王亲自带兵。

我国的开国皇帝也是如此,东征西讨都是皇帝自己掌握着全盘的军事大权乃至出征。可是中国和西方有着很大的不同,西方自古罗马之后蛮族王国大都偏小,大战无需授权,国王带着主力就可以掌控全局,比如英法百年战争时期,许多场都是国王之间的战役,因为那么多军队,没有国王根本无法筹集到那么多军队,也没有人有威望代理。

但是当国家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把军事权授权出去,这是必然的,比如西汉开国皇帝刘邦固然能打,也不得不把北方战局授权给韩信,而东汉刘秀在统一河北后,基本上也是委托其他大将出征。

连开国皇帝都如此,后代皇帝没什么指挥经验,更不用说了,必然要授权给大将。

可问题在于,军事权过于重要,一旦军事权完全丧失,陈桥兵变几乎是必然发生的,所以为了控制军事权,皇帝必然是要分权和牵制,比如把主要的军队分成几个部分,没有一个将领可以控制主要兵力,一旦迫不得已要进行决战,就要派出监军限制主将的权力,所以很多战役中莫名其妙的失败内讧本质上都是有原因的。

3:财政权:虽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理论上所有的土地和财富都归皇帝所有,但实际上根本不可能,别说皇帝对民间财富根本做不到没有理由的就平白获取,就算国库税收皇帝也是无法平白无故的获取的,皇帝更像一个家族的族长,国库就像家族的族产,皇帝可以用各种借口来夺取家族的族产,但这必然会引起家族的不满,最终导致反噬。

不过,就像家族族长也有自己的私产一样,皇帝也有自己的私产,皇帝可以用自己的私产享受而不被指责,甚至还可以补充国库,假如没有自己的私产嘛,不要说容易引起上下的不满,甚至控制权都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当然,这些私产还是需要有人打理,在古代代理皇帝打理的往往都是宦官。

4:行政权:这是基本上皇帝根本无法完全掌控的权力,假如是一个小镇,一个人或许,也只是或许能管辖得过来,而一个国家根本没办法由一个人控制,只能一层层授权,比如郡县制就是皇帝授权郡守,郡守授权县令,而实际上三级授权也做不到,往往要很多层的授权才能做到控制行政权。

虽说中国的中央集权不像欧洲古代时期的封建分封制度,上层管辖不到下层的下层。但指望皇帝能管辖到千百万的子民是根本不现实的,其实皇帝能管辖到身边的几百人都很不错了,皇帝的行政权是基本上分享给其他官僚,皇帝只是名义上拥有而已。

5:人事权,这算是皇帝掌控的最为重要和关键的权力了,因为上面的四个权力,除了祭祀权皇帝可以保证控制之外,其他军事财政行政权力都是要由皇帝委托他人执行的,所以皇帝必须掌控关键的人事权,也就是把信得过的人放在关键位置上。

虽然说皇朝的官位无数,即便是一品二品大员也很多,但实际上呢,许多皇帝只能记住几百人的名字,有印象的甚至只能限制在几十个熟人中,要从这几十人选择出掌控军事行政财政人事的几个掌握者。

实际上要一个个把最有能力或者说最适合的人放在最适合的位置上,其实也是难事,所以最终皇帝基本上选择两种方式,一个就是委托一个人,比如宰相,实际上是副皇帝,全盘代为控制,皇帝只需要控制宰相和三公的人选就行了。但是这在实际过程中会发现相权过大。而另外一种方式就是皇帝控制内廷,比如明朝的制度,司礼监和内阁全部由皇帝任命,吏部尚书由皇帝任命,其他任免实际上廷推,就是大家商量着办,甚至遇到甩手掌柜,吏部尚书都可以廷推。

而中级官僚尤其是地方官,皇帝实际上很多并不认识,尤其是知县这种号称百里侯的地方官,皇帝说不定都不记得。

6:立法权,虽然说有皇帝金口玉言,出口成宪的说法,但实际上皇帝也只是名义上拥有立法权,各朝各代的律法实际上都不是皇帝本人亲自制订的,而是由各级官僚贵族合议,皇帝拥有的只是否决权,也就是说皇帝觉得这条太过于限制自己,就可以否决的权力罢了。

甚至在律法成型之后,皇帝很难再修改它,即便理论上皇帝不受律法限制,可实际上臣子拿着律法与皇帝抗争甚至不止一次成功的事例比比皆是,这主要原因就是律法一旦成型,就是皇帝自上而下整个统治集团统治的利器,假如皇帝都不遵守,那下面的官僚贵族根本就没人遵守,那王朝就无法维持。

所以皇帝在这点上拥有的是立法的否决权和法外开恩的权力。这点实际上很多现代首脑也能做到。

7:仲裁权,这是理论上皇帝一直拥有的权力,也是相当关键的权力,不过皇帝往往放弃这个权力,一方面是需要仲裁的事太多,另一方面是仲裁一旦由皇帝来做,就无法更改,一旦出现恶劣后果,会极大的损害皇帝乃至皇朝的威信,但是皇帝也不能放弃这个仲裁权,所以最常做得就是交由大家讨论,观察朝野的舆论和实力,选择有利于自己的一方,所以说皇帝实际上是见风使舵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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