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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最美文化遗产讲解员”推介活动的通知

我要新鲜事2023-05-06 19:37:480

各文博行业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文物活起来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等有关要求,展现文化遗产讲解队伍专业素养和时代风采,提升文化遗产讲解服务品质,更好激活文化遗产教育功能,赋能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中国文物学会、中国文物报社共同组织开展“寻找最美文化遗产讲解员”推介活动。

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名称

“寻找最美文化遗产讲解员”推介活动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文物学会 中国文物报社

协办单位:苏州和氏设计营造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文融创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平台支持:抖音

后台技术支持:北京森泰恒智科技有限公司

由中国文物报社和北京国文融创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推介活动办公室,负责活动具体事务。

推介对象

推介对象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文博单位,以及开展文化遗产研学旅游等机构的有关专业讲解员、教育员、志愿讲解员、导游等。

推荐、申报程序

(一)由各省(区市)文物局或文物、旅游机构以及正式注册的相关社会组织推荐并盖章。被推荐人选须为所在单位正式职工(在编或聘用一年以上)、正式注册的志愿者或在册导游。

(二)申报材料的报送规格

申报材料分为两个渠道同时报送:

1.线下报送: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加盖公章),申报书及有关辅助材料电子版、视频(以U盘为载体),寄送至推介活动办公室。

2.线上报送:申报书及有关辅助材料电子版报送邮箱,视频以网盘形式报送。

申报视频要求:本人出镜讲解,MP4格式,16:9横版,时长不超过5分钟,分辨率不低于1080P(1920×1080),码率不高于12M,除了署名性质的水印及logo外,不得出现水印、logo及模糊块。

(三)原则上每个单位报送不超过3名。

(四)申报材料接收日期截止至2022年10月30日。

(五)申报材料应确保真实合规,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取消所获称号。

申报相关要求

(一)讲解内容应依托文物本体、文博展览等文化遗产资源,挖掘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文物价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新时代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二)讲解主题鲜明、结构严谨、文字精炼、语言生动。讲解语言可选用中文、英文或本民族语言,其中英文讲解、本民族语言讲解须配有与之内容完全相符的中文讲解字幕。

(三)申报讲解作品为具有独立或共同版权,符合推介活动要求的原创视频作品。

(四)视频讲解作品获得过相关活动推介或取得荣誉奖项的,不得在本次申报活动中重复提交。

推介活动办公室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东门中国文物报社

收 件人:“寻找最美文化遗产讲解员”推介活动办公室(收)

邮 箱:[email protected]

活动咨询:杨老师13521008203

韩老师13051508000

甘老师18201371263

特此通知。

扫描二维码下载“寻找最美文化遗产讲解员”推介活动申报(推荐)书

中国文物学会 中国文物报社

2022年8月10日

以下为通知原文

本号刊载的作品(含标题及编辑所加的版式设计、文字图形等),未经中国文物报社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来源 | “文物之声”微信公众号

编辑 | 张小筑 实习编辑 | 刘婧涵

复审 | 冯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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