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有价值的温州传统村落,该如何保护与利用?
作者:胡念望
温州共有5424个行政村,有保护利用价值的传统村落不少于200个, 大体上可以分为平地型村落、山地型村落、缓坡地村落三类。温州传统村落在保护利用方面有几点值得我们重视:
一是传统村落严谨和谐的规划脉络。传统村落布局规整有序,村落的外围边界及居住、防御、礼制、教化、街巷、水系、休闲、洗涤等功能布局非常明确,几乎各村都有水池水潭,村落堪舆选址讲究,依山傍水、土地肥饶、水源丰沛、环境安全、风景优美。村落规划明确建成区与未来发展区,当村落人口繁衍到一定程度,则采取兄弟分家,择地迁居,原有村落规划体系不会因人口繁衍、外围拓展而遭受破坏。
二是传统村落较强的山水情怀。村落选址、建筑设计,都非常重视自然山水的因借、素木蛮石的运用、建筑环境的和谐等等,各村都有风水树、风水林、风水树、风水 、风水冈等。规划村落都要描画地景图,如永嘉坦下村《陈氏宗谱》记载地景,“团团一脉石,绿竹间青松;窗外溶溶水,门前叠叠峰……”,几乎每个村都有十景、八景,如“金山十景”“枫林十景”“鹤阳八景”“合溪八景”等等,突出人类生活、建筑风貌与自然环境的高度和谐与无限默契,充分体现了传统村落的缔造者较强的审美观念、山水情怀与环境意识。
三是传统村落严格的规范意识。每个村落都有各自的家谱、宗谱、族谱,对村落居民的行为均有严格的规范与约束。如岩头《金氏宗谱》明确规定对浚水利用的时间节点、枫林《徐氏宗谱》严格族人人伦行为的规范、苍坡《李氏宗谱》则明确对保护村落绿化苗木的禁约,如“凡拴牛于树者,杀牛不赦”等等。
四是传统村落精美的建筑设计。无论是民居建筑,还是公益建筑、纪念建筑;无论是深宅大院、飞楼杰阁,还是柱础花窗、门台照壁、牌楼路亭,无不是就地取材、因地制宜、匠心独运、造型精美、形式简朴、用材自然、构造合理、功能分明、建筑富于个性,折射在传统村落建筑上的是人们对美的敏锐的鉴赏力、对自然的亲和感、最平实的人际关系、值得传承与弘扬的工匠精神。
五是传统村落浓厚的耕读文化。“读可荣身,耕以致富”;“教子孙两行正路,克勤克俭;继祖宗一脉真传,惟读惟耕。”传统村落的价值不是专指单体建筑,更重要的在于村落规划蕴含着浓郁的耕读文化传统,寄托着传统村落的始迁祖与缔造者对文化的重视与子孙读书入仕的厚望。
推进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要重塑对传统村落文化价值观的建构与耕读文化的认同。保护不能停留在村落与建筑的外壳,更要注重建筑的使用功能、生活场景的文化生态与自然生态的活化保护。根据各地传统村落的现状与个性特点,采取灵活的保护利用方式:
一是整体性保护利用。整体性保护利用可以采取工商资本与草根经济众创共享保护利用模式,也可以采取在传统村落附件另建新村、让原住民全部搬迁安置儿原有村落整体性公司化运作模式。既可以是整村创建A级旅游景区,也可以是整村民宿或特色餐饮。
二是活态性保护利用,避免走进“只保护建筑不保护人文、只保护物化形式不保护文化”的认识误区。应当明确,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需要传统的生活场景,一般情况下,不宜提倡对传统村落原有居民搬迁出去而采取博物馆式的封存保护利用方式。可适度发展客栈(民宿)、餐馆、守艺人作坊、乡村博物馆等。
三是异地安置、集聚保护利用的方式。如传统村落整体性环境风貌与规划格局遭到了破坏,无法整体性有效保护利用,单体建筑特别是历史文物单体与周边建筑环境格格不入的情况下,不妨采取搬迁异地、划片集聚保护的方式,可以重新组合“传统村落”或古建筑群,适当采取商业化运作方式促进传统建筑的活态保护利用;也可以利用原有传统村落的规划建筑格局,修旧如旧、更新功能、活化业态。规划建设新农村时,在建筑立面、建筑色调、建筑体量、建筑功能等方面要精心设计,与原有村落的环境风貌高度和谐。
温州典型的宗祠建筑
在具体保护利用方面,笔者有如下建议:
一要明确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重点,包括重点村落、重点区域或重点单体。到底哪些村落适宜通过旅游的发展来促进保护利用?需要依托人们的旅游审美意识与传统村落自身的基础条件去选择。坚持保护基础上的利用与利用前提下的保护相结合,如将某些传统建筑进行功能更新,对内部进行装修,改建为家庭旅馆、店铺、展馆、民宿或文化艺术活动基地等,还可以发动村民恢复传统节庆,还可举办民俗表演等活动,活化传统乡村文化。既可增加村民经济收入,又能有效促进古村保护利用。
二要制定并贯彻实施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规划方案。划定新区,合理布局。按照修整规划要求,理出传统村落与历史建筑清单,拆一批,建一批,迁一批,修整一批,不遗余力地“拆今护古补过”,拆今是指要清除影响遗产本身面目的“垃圾污垢”,拆除或搬迁重要地段与原有环境风貌格格不入的“违章”建筑;至于次要地段的新建筑视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变通的方法处理;护古是指原原本本保护好传统村落的历史风貌,明确各幢建筑物的时代风格与型制特征,对于部分历史文化建筑的修缮采取“洗脸镶牙”“防护加固”和“日常保养”等方法。切忌大拆大建。对于损坏特别严重的,不妨选用其他古村古宅旧料,按其原样修复,或干脆留存断壁残垣,立牌说明,对于目前尚不具备条件修复的,努力通过摄影、绘图、文字各法作有系统秩序的如实记录,待以后条件成熟时,再行修复。要复古成古,不要翻古变新;补过是指对一些残破不堪或局部坍塌的古建筑要及时修复,还其本来面目,不要将今人的思想强加于古人之上;还可采取绿化遮丑等方式“补过”,完善村落立面,丰富景观空间。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对重点村落全面修复,示范带动,典型引路。
三要多管齐下筹措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资金。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筹”资金筹措机制,解决传统村落保护资金短缺难题。市里要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奖励机制,对重点传统村落给予资金补助,主要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和传统建筑修缮。各县市要相应设立古村落保护专项资金,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资金计划,建立健全投融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措保护修复资金。市级有关部门要将传统村落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围。引导社会资本以投资、合作开发、捐资、认保认养等方式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四要夯实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基础。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必须要坚持四方面结合、处理五个关系。四方面结合指政府层面的法规与政策支持、各方面专家的技术支持、旅游者的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主体作用的发挥。五个关系是指点上与面上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规范与特色的关系、硬件与软件的关系、改造提升与文化传承的关系。绝不能贪大求全、饥不择食。在开发利用条件不具备时,有效保护远比仓促开发更重要。按照“先控后建、以整代建”原则,采取严格的保护管理措施,管控村民分散占地建房行为,突出抓好农房集聚建设、村庄整治,有效拓展传统村落发展空间,改善旅游发展环境。
(原标题:温州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几点建议)
(作者单位:温州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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