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考古发现谢辰生:北京旧城的整体保护
67823

谢辰生:北京旧城的整体保护

我要新鲜事2023-05-26 03:49:350

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对我们是很大的鼓舞。当时,北京市已经着手制定《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开始提出整体保护。北京还打算申报皇城为世界文化遗产。要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是根本前提。我们一批老专家、老同志就提出来,皇城保护不能学南池子。因为南池子的模式,有很多值得总结的教训,而不是值得推广的经验,不能推广到皇城,更不能推广到整个古城区,否则就是拆了真的古城造一个假的出来。2003年10月18日,我们起草了一封信,吴良镛、郑孝燮、舒乙、梁从诫、傅熹年、罗哲文、陈志华、徐苹芳、李准,加上我,联名给北京市领导送上去了。当时北京市的媒体对南池子是一片赞扬,建设部有人认为南池子改建方法是对的,还有个别所谓的“古建专家”也说好。因为南池子问题关系到今后北京旧城改造的方向,所以这里面的斗争是很激烈的。

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后,北京一边在修总规,搞条例,一边胡同的拆除仍然在继续啊!可以说这一年来从未间断。旧鼓楼大街要拓宽,德胜门内大街要拓宽,这都是元朝就有的古街道,直接影响古城固有格局,我和徐苹芳都是坚决反对的。(1)徐苹芳是元大都、金中都研究的权威,对北京城的发展沿革非常了解,他坚决不同意拓宽旧鼓楼大街、德胜门内大街。东西城也在继续拆啊,皇城也在拆,南长街西侧拆了半条街,北池子正在建超高的大楼,都是中央机关的项目,也没经过文物部门的同意。人民日报社在东单要盖个大楼,打算拆掉两个文物保护单位,一个于谦祠,一个是麻线胡同3号,是民国首任总理唐绍仪的故居。(2)虽然名城保护有了转机,但是要把中央领导关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古都风貌的批示落到实处,还是有相当大的阻力,这就是当时的形势。2004年8月19日,我再次给胡锦涛、温家宝写信反映这些问题。我说北京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和名城条例的出台要到年底或者更晚,对现实的情况如不采取有力措施,而听任一些项目一片片地蚕食旧街区,等到总体规划和名城条例出来的时候,所谓整体保护的对象已经不存在了。一个举世无双、保存几百年的古城,如果被毁在我们这一代人手里,我们这代人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犯了历史性的错误,是既对不起祖先,也对不起后代子孙的。

我在信中提出两点紧急建议。一是北京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名城保护条例出台之前,首都规划委员会不要在旧城区内再审批修建商业大厦、高级写字楼、五星酒店、会议大厦以及成片拆除旧街区的项目,包括中央机关的项目。二是过去已经审批尚未实施的,也要暂时停止,等总规修编和条例出台后,按照新要求进行调整和安排。不采取这样的果断措施,旧城整体保护就根本不可能落实。同时,我还说明专家们从没有反对过危改本身,而是反对以开发商为主导,以开发项目带危改的“推平头、盖大楼”式的危改方式。“以开发带危改”这个提法,本身就没有把危改放在首位,危改反而成了实现开发目标的手段,成了一些人暴发致富的捷径,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实践证明,这种不适当的危改方式,既破坏了古都风貌,损害了部分群众特别是基层弱势群体的利益,导致成千上万人不断上访。所以,这种危改方式必须要否定。写这封信的同时,还附上了2003年10月我和吴良镛、郑孝燮等联名就南池子问题给北京市领导的信。8月21日,温家宝收到信以后批了,“请北京市政府、建设部认真研究,可再直接听取谢老的意见。此件送培炎、王刚、建敏同志阅”。

北京市找了我,我就把对北京旧城保护的意见又说了一遍,后来我要求“整体保护”的意见在“总规”中基本上都被采纳了。2005年,国务院批复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新的《总体规划》非常明确地提出旧城保护必须贯彻“整体保护”的原则。(3)这个新《总体规划》是非常之好,可以说是我们这些年保护北京城的“尚方宝剑”,是很了不起的一大进步。《总体规划》第七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部分,要求“进一步加强旧城的整体保护,制定旧城保护规划,加强旧城城市设计,重点保护旧城的传统空间格局与风貌”。国务院在批复中指出,“加强旧城整体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保护”。这是把北京的名城保护分成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旧城整体保护”,这是非常重要的。只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还不能全面反映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过去是把北京旧城分片来保护,所以有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这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等于是25座文物的扩大品,还是分散的。现在不同了,北京必须贯彻整体保护的原则,在保护区范围内的胡同要保护,不在范围内的胡同也要保护。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取得历史性转折,我当然是非常高兴。以前谢国桢写过一首《七绝》,2004年我也和了一首,并题:一九八二年,先兄刚主因庸医误诊溘然而去,尹达同志致悼辞引其遗诗云:文章何尝与世争,胸襟辽阔自峥嵘。不求秦宓虚谈论,俯首工农作老兵。刚主此诗盖有所感而发也。余与刚主境遇虽殊,固多同慨,乃反其意步原韵和之以自况。这首《七绝》是:

革命何妨与世争,平生从未竞峥嵘。

惯迎风暴难偕俗,垂老犹能作壮兵。

《总体规划》批复后,我接受《光明日报》专访,记者抓得很好,标题就是《加强北京旧城整体保护是关键》。我说保护北京旧城不能分散保护,必须整体保护,这样才能反映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北京的每个历史文化街区都有自己的特点。比如大栅栏,是商业街,要保护它传统的商业特色。再比如成贤街,有孔庙、国子监,有传统的文化特色。什刹海又有另外的特色。每一个街区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保护它的特色才有生命力。但是,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离不开旧城的整体保护,不能分散地只保护历史文化街区,街区是要特色;所有旧城的胡同四合院都要保护,否则就不是整体保护。整体保护跟民生改善不是冲突的,是相辅相成的,你弄好了,名城也保护了,民生也改善了,“危改”的矛盾也解决了。所以《总体规划》第七章提出来“积极探索适合旧城保护和复兴的危房改造模式,停止大拆大建”,“积极探索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的方法”,特别是“建立健全旧城历史建筑长期修缮和保护的机制。推动房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房屋产权,鼓励居民按保护规划实施自我改造更新,成为房屋修缮保护的主体。制定并完善居民外迁、房屋交易等相关政策”。这是说让老百姓成为四合院保护的主体啊,那就不是开发商了,说得多好!这几条都很重要,值得长期坚持。

《总体规划》第七章里面还有具体的要求,比如“保护旧城原有的棋盘式道路网骨架和街巷、胡同格局”,你要保持格局就不能再随便拓宽马路。根据《总体规划》关于“在保持旧城传统街道肌理和尺度前提下,建立并完善符合旧城保护和复兴的综合交通体系的要求”,就得调整旧城原有道路红线规划,不能在旧城区开大马路以解决交通问题。这方面国际上有不少经验可以借鉴。“分区域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保持旧城平缓开阔的空间形态”,你要保持这个平缓开阔的景观,就不能再盖高层建筑。现在有人对复建的永定门城楼有意见,认为那太小了。其实一点也不小,原来就那么大。为什么感觉小了呢?因为环境变化了,周围都是高楼大厦了,自然就把它比小了。你在天安门旁边盖摩天大楼,天安门也小了。所以不仅要保护文物本身,还要保护文物的环境和风貌。过去我反对盖东方广场,东方广场那么一个大家伙往那儿一盖,不是跟天安门在争夺中心吗?

北京市还先于国务院的名城保护条例,搞了《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北京市在立法、规划方面做得还是不错的,特别是2005年的《总体规划》第七章,从政策层面把问题解决了。如果都按总体规划办,北京旧城的保护就好了,可以说“两金”把北京毁了,金融街毁西城,金宝街毁东城,后头都是有背景的人。《总体规划》出来以后,北京名城保护最大的教训就是有很好的规划没有认真执行。

很多事情是很无奈的。2004年,在西城金融街项目中被拆掉的孟端胡同45号就是一个例子,当然他们也没说“拆”啦,说的是“迁建”。我小时候住在锦什坊街小水车胡同,对孟端胡同这一带胡同的一草一木都很熟悉。西城区搞金融街,要把这里的四合院全拆掉。我当时想,全力保那些比较好的院子,它们不能动,你不能说这盖一块那盖一块,大楼就盖不成了,那胡同不就保下来了吗?所以我们就全力保护其中最好的一个四合院——孟端胡同45号,据说是清朝的果郡王府,是北京四合院中上品中的上品,花园非常漂亮。我们尽力想保下来,我跟徐苹芳、陈志华、梁从诫都去看了。华揽洪的女儿华新民多方奔走呼吁,媒体都纷纷报道,都呼吁要保护。(4)

2004年底,我给北京市文物局写了信,力保孟端胡同45号。我说,孟端胡同45号那一片四合院据说始建于康熙,当然是文物。在我记忆中,除了过去看到过的那家花园,半亩园等著名宅第花园之外,迄今为止这是我见到的最好四合院,而且周边还有宋哲元故居以及近代资产阶级大家族周氏的四合院,属于名人故居范围。我认为这些四合院是古城区内仅存的精华部分,45号院是精华中的精品,于谦祠、麻线胡同也要原地保存,既不能拆,也不能迁,因为园林式的四合院,在技术上是搬迁不了的。后来开发商同意不拆了,我也就放心了。

结果过了一段时间,开发商又请我们专家去论证。我到现场一看,周围都拆光了,拆成了一片平地,孟端胡同45号成了一个孤岛。到这一步,我签字不签字,胡同都没法保护了,我没有办法,只好同意迁,退而求其次吧。不过,我要求要按原样迁,院子里的两棵老丁香树也要移栽过去。过了几年,他们在历代帝王庙边上说是“迁建”了,请我跟陈志华去看。迁建等于是新建的,当然没什么文物价值,但是北京市也算履行了“迁移”的承诺。这是很无奈的事情。(5)

国务院批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以后,“整体保护”已经明确提出来了,但是在新《总规》出台之前就已经立项或者正在实施的危改项目怎么办?像金融街这样的项目,孟端胡同45号这样的问题就还会发生,所以,你必须把以前已经批的还没动的危改项目都给撤了。也许会使一些开发商在经济上受到一定的影响,但这与保护名城的价值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因为保护北京古城是反映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你那个是局部利益、眼前利益。2005年2月,我和郑孝燮、吴良镛、罗哲文、傅熹年、李准、徐苹芳、周干峙联名给北京市提交了一份建议,除了周干峙都是“十人小组”成员,周干峙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主任,所以,这些人都是有权威性的。(6)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成立得早,周干峙是主任,郑孝燮、罗哲文是副主任,他们现在都不在了。我是里面的委员。(7)一开始北京市的“危改”项目都要经过这个十人小组论证通过,我反对拆,反对得厉害,到后来慢慢地他们也不来找我了。现在这些专家里面,有“保派”,有“拆派”,我跟徐苹芳一直坚持得厉害,有的人就说胡同破破烂烂,为改善老百姓生活拆了就拆了,我们就跟他们辩论。保护古城是原则问题、是非问题,必须要争论,我跟王世仁就当场有过辩论。

我们这次给北京市的联名信,一是建议政府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制止目前在北京旧城内正在或即将进行的成片拆除四合院的一切建设活动。既不能“推平头、盖大楼”,也不能成片拆除所有老四合院、重新建四合院,而是要最大限度地保存较好的四合院。对现有四合院进行甄别,采取微循环方式逐步改造危房。二是建议依据宪法及建设部等有关方面的规定,保护私人所有房屋的产权,按照《总体规划》关于推动房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房屋产权,鼓励居民按规划实施自我改造更新,成为房屋修缮保护的主体的要求,制止目前仍在继续强行拆迁私人所有房屋的违法行为,维护公民基本权益。三是建议对过去已经批准的危改项目或其他建设项目目前尚未实施的,一律暂停实施。要按照《总体规划》要求重新经专家论证,进行调整和安排。凡不宜再在旧城区内建设的项目,建议政府采取用地连动、异地赔偿的办法解决,向新城区安排,以避免造成原投资者的经济损失。结果不是很理想,旧城的危改项目只是撤销了一小部分,但是大部分还是继续实施了,后来北京名城保护老出问题的一个症结就在这儿。(8)今后北京市要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好,还是必须下决心解决这个问题,旧城区内拆旧建新的“危改”项目应该全部撤销。

奥运会前夕,北京市制定了《北京旧城房屋修缮与保护技术导则》,我对这个规定是高度评价的。什么样的房子该怎么修,用什么材料、工艺都有很具体很全面的规定,而且完全具有可操作性。它是一个整体配套的方案,房屋外观整体都不能动,主要是加强里头的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北京市提出“改善、修缮、疏散”,改善老城区的四合院。如果能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优先,在房屋外观不动的前提下,改善基础设施,提高保百姓的生活质量,这个思路是对的。把文物保护工程和民生建设工程统一起来,这才是正确的“危改”思路,因为目的是改善老百姓的生活,照顾弱势群体。过去的“危改”是伤害弱势群体,倾向的是那些开发商、那些大款的利益,所以背离了“危改”的初衷,制造了很多的社会矛盾。要坚持政府主导,就必须排斥开发商的介入,真正把保护和民生都做好了,老百姓会赞成,专家也会赞成。这不是说里面没有问题,比如有的院子没有修好,修得太新了,把历史信息弄没了;后来有人利用“疏散”的口号,强行轰老百姓走,这都是不对的。但是这个《导则》的思路和方向,还是正确的,是值得向全国推广的。

我一直说,北京有很好的规划,就是没有认真执行,就是有法不依。《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出来以后,既有保护的成果,但仍有破坏的教训,我举几个例子。一是前门。2005年,前门东侧鲜鱼口历史文化街区启动“危改”,我去了好几次,到正在拆迁的胡同调查,给北京市提过意见。前门也就靠近天安门这段还可以,没有拆,到了南边的鲜鱼口,就跟南池子一样了。原来他们说是“拆而不迁,人房分离”,但后来实施的是“迁而大拆,人房分离”。(9)二是玉河工程。2007年,东皇城根搞玉河工程,为了恢复早就消失的玉河,要拆掉几百个老四合院,这没有道理啊!我跟徐苹芳现场看了,提了意见,叶廷芳等几位全国政协委员都有过提案,也没有效果。(10)三是宣南。宣南是“公车上书”的发源地,那么多会馆、寺庙,那么丰富的宣南文化,现在都给拆没了。北京的志愿者刘征找到我,他写了个保护宣南的材料,我给刘淇写了封信,转给了北京市。后来他出了本会馆的书,书名是我题写的。四是钟鼓楼广场项目。前两年,为了所谓“恢复”钟鼓楼广场,拆掉广场周边的老四合院都是不对的。钟鼓楼地区风貌在不同时期不断变迁,究竟恢复到哪一个年代?你有什么依据?乾隆以后的北京城的发展变迁,那也是历史啊!

2009年,北总布胡同梁思成故居拆迁事件,影响很大。保派和拆派两边辩论,要保护的人写文章,跟那些说什么胡同破破烂烂,没必要保的人辩论,最后国家文物局决定保护,列为不可移动文物。(11)结果到了2012年1月,梁思成故居突然被拆了,理由是“维修性拆除”,这都胡说八道,《文物保护法》里有这个吗?后来东城区文委找了我,我提出来应该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特殊需要”的情形,在原址原样复建。因为保护的是名人故居,复建还是梁思成、林徽因原来生活的地方,地点没变,还可以作为梁、林故居旧址纪念馆,同时也是对开发商的一种处理,你拆了也开发不成。这还是有意义的。

这些事情都是《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出台以后发生的,问题还是很多。你照《总体规划》第七章办了吗?我不同意你这样拆胡同,是一点儿也不含糊!当然,好的例子也有。一是烟袋斜街,就是原汁原味,没有赶老百姓走,老百姓自己把房子修了,这个机制是很好的。二是成贤街,当地居民还住在这儿,而且修得比烟袋斜街还好。所以烟袋斜街、国子监街都是历史文化名街,这是值得推广的模范。南锣鼓巷本身没问题,没有动,就是商业气氛有点过了,现在不能再扩大,再扩大就不对了。这些年的确也保下了不少,但是很多时候还是挡不住,可是无论如何,能保一点就保一点,一点点进行遭遇战。

回过头来看,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对北京城的大拆大建,真是我们文物保护的一场灾难,对文物的破坏远远超过了“文革”。现在好多人都骂毛主席把北京城墙拆了,城墙拆了是不对,可是拆城墙是扒了层皮啊,你现在是五脏六腑都给掏了,这更不对啊!我总结90年代以来对北京城的破坏,是“一条长安街,腰斩北京城”,长安街两侧都是高楼大厦,把内城和外城的联系都给切断了;接着是“二金”,金宝街毁东城,金融街毁西城,东西二金,直逼皇城。其他地方乱拆乱建更多了。旧城的保护改造本来应该政府主导,坚持公益性,结果让开发商来主导,开发商当然在商言商,追求利益最大化,哪管你什么文物保护。你要么不让人家来,要让人来人家就得赚钱。所以采取开发商主导的“开发带危改”“项目带危改”的方式是绝对错误的,结果是“危改”也没弄好,古城也没保护好,这是我们必须汲取的教训。

一批老专家、老同志多次联名上书,还有新闻媒体、志愿者、社会各界一起共同坚持斗争,还是对名城保护事业起了很好的效果。(12)培根说,北京是人类在地球上建造的一个最伟大的单体作品。所谓单体作品,我就说像人一样,胡同就是这个人的经络,四合院就是人的细胞,人要活着你不能把经络砍断,你也不能把细胞全消灭,北京生命力太强了,内容太丰富了,所以尽管有这么七零八落,也就是说像人似的断胳膊断腿了,只要故宫还在、皇城还在、古城的心脏就还在跳动。不管还有多少胡同、四合院,我都要尽最大的努力去抢救。在保护北京古城这个问题上,我永不言晚。

从2000年北京市领导提出“五年内完成危旧房改造”,到2002年换届以后,新一届北京市委市政府决定要“旧城整体保护”,这个转变很不容易。现在有好的保护规划,但整体保护到底能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北京市领导的重视很关键。原来说好旧城内的拆迁改造必须经过专家顾问小组论证的,可是我最近这好几年,都没有参加专家顾问小组的会了。前几年北京城不少胡同,拆得还是很厉害。对古城保护的决策,应当多听听社会各界的意见、专家的意见,要严格实施规划,千万不能“规划规划,桌上画画,墙上挂挂”。

注 释

(1) 2004年7月4日,徐苹芳、梁从诫、陈志华、杨东平、刘绮菲等19位人士联名致信苏州举行的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呼吁关注世界文化遗产北京紫禁城周边环境的保护,停止对北京古城的拆除、破坏。他们指出:就在世界遗产大会在苏州召开之际,北京市又开始拆除古城中轴线鼓楼、钟楼西侧的旧鼓楼大街,要将这条形成于13世纪的元大都古街拓宽至30米,鼓楼西大街的一部分也将被拆除拓宽。同样有着悠久历史的德胜门内大街,将被拆除、拓宽至50米宽。这些街道都在北京市规定的什刹海历史文化保护区内。持续多年的拆除,使得北京成片的胡同、四合院已经越来越少。景山以北至什刹海、钟鼓楼地区是老北京最后的土地之一,如果不采取正确的保护措施,仍然沿用大拆大建、修宽马路的做法,那么,老北京最后的风貌也即将消失!

(2) 2004年4月23日,《人民日报》刊发记者李舫撰写的《于谦祠:“拆”得“清白”在人间?》,记录了2004年4月于谦祠和麻线胡同3号的景象:“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首连小学生都耳熟能详的《石灰吟》,不仅记录了于谦刚毅不屈、忠贞爱国的品格,更记录了人们几百年来对这位民族英雄的景仰和敬慕。于谦祠现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北京市东城区西裱褙胡同23号,原有门匾书“于忠肃公祠”。就在北京市文物部门宣称对于谦祠进行“近百年来第一次全面的修缮和保护”不到一年的今天,于谦祠——这座著名的民族英雄祠堂,已经呈现出一片破败不堪的景象。4月21日中午,记者来到这里,亲眼目睹于谦祠的现状:屋脊塌陷,墙体倾颓,木架糟朽,石构件风化,一半以上的屋顶和墙壁已被掀掉、刨断,石头、泥土和树枝散落满地,还没有拆完的窗台上晾着民工的布鞋,于谦塑像和“热血千秋”木匾已经不翼而飞……院中的一棵古树因为不利于“修缮”工程的进行,而被点燃活活烧死,树上布满了斑斑点点的焦痕。针对当时“于谦祠要拆”的传言,北京市文物部门负责人表示,北京市文物局已指定专门单位予以保护并开始编制抢修方案等前期工作。“无论采取何种方式,于谦祠都将一直保留,绝不会拆除。”并宣称,在抢修中,还将对部分隐蔽位置的破损情况进一步勘察,补充具体方案,以便指导施工。但是,记者失望地看到,于谦祠门前的众多院落都已被夷为平地,拆下来的砖瓦石砾大都清理干净,成为临时的停车场,一辆巨大的推土机等候在停车场一角“随时待命”。距离于谦祠不远的麻线胡同3号大院,为清朝某官所建,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卖给当时的国务总理唐绍仪,后又卖给清末外务部尚书梁敦彦。梁敦彦曾经对此进行大规模的修葺和改建,将宅子改成中西式建筑,共有房屋105间。因其别致优美的建筑样式和风格,1984年被评定为北京市东城区文物保护单位。此时,这个院子也遭遇了同样的命运。

(3) 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得到国务院批复之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第47条已提出“要从整体上考虑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尤其要从城市格局和宏观环境上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并提出十条措施,包括:一、保护和发展传统城市中轴线;二、注意保持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郭平面;三、保护与北京城市沿革密切相关的河湖水系,如长河、护城河、六海等;四、旧城改造要基本保持原有的棋盘式道路网骨架和街巷、胡同格局;五、注意吸取传统民居和城市色彩的特点。保持皇城内青灰色民居烘托红墙、黄瓦的宫殿建筑群的传统色调;六、以故宫、皇城为中心,分层次控制建筑高度;七、保护城市重要景观线;八、保护街道对景;九、增辟城市广场;十、保护古树名木、增加绿地,发扬古城以绿树衬托建筑和城市的传统特色。《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相比以往总体规划,在“第61条旧城保护”中进一步明确提出“保护北京特有的‘胡同—四合院’传统的建筑形态”。

(4) 2004年7月22日,《南方周末》发表记者南香红的文章《以迁建的名义,拆?》,记录了孟端胡同45号的原貌:孟端胡同45号原是一个大四合院院落,虽然历史不可考,但因其规模宏大、保存完整而成为北京目前现存的四合院中的上品。朱门绿廊、树高庭阔、雕梁画栋、青砖碧瓦、百年老树枝繁叶茂。45号院里有两棵脸盆粗的百年丁香树,树高过屋,每到春天满树繁花,香气溢得满胡同都是。专家、学者、院子里的居民、保护四合院的社会力量为这所院子坚持了四年之久。“我们一直都以为这所院子能保下来,北京市委领导来看过,谢辰生、罗哲文等知名专家也来过,还有电视报纸的很多记者,每来一拨人,我们就觉得多一分希望,没想到最终还是保不住。”45号院的一位居民说。去年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曾来看这个院子,然后打电话给梁从诫说:“我看过北京260多个四合院,这个院子是我所见的院子里的上上品。”为了能保留45号院,梁从诫——老北京坚定的保护者,两次给北京市委领导写信。

(5) 2004年12月31日,《南方周末》发表记者南香红的文章《元大都活在胡同里 胡同停泊在梦中》,记录了孟端胡同45号“迁建”时的场景:一组三所大院“孟端45号”正在迁建中。围绕这所建筑曾进行过长达4年的拆除与保留的争论,它最后的命运仍是迁建他处。2004年12月3日上午11时,天气寒冷,75岁的清华大学建筑学教授陈志华大老远从清华赶来看孟端45号的迁建。一个工人站在3米高的墙头,手拿十字镐,用力刨下去,往外一别,一大片灰色的方砖夹着尘土从3米高的墙上轰然坠下。站在围板外的陈老先生大怒,大吼起来:“快停下来!有这么迁建的吗?老砖的边角要碎的!”没有人理会这位白发老人的呼喊,包工头和工人们连认都不认识他。孟端胡同就这样在一个寒冷的冬日寂灭了。

(6) “十人小组”是指2004年11月17日成立的北京旧城风貌保护与危房改造专家顾问小组,成员为郑孝燮、吴良镛、谢辰生、李准、罗哲文、宣祥鎏、徐苹芳、傅熹年、王世仁、王景慧。后于2007年调整为北京古都风貌保护与危房改造专家顾问小组。

(7)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成立于1994年,第一批专家委员26人,主任委员周干峙,副主任委员郑孝燮、罗哲文,委员吴良镛、朱自煊、谢凝高、徐苹芳、杨鸿勋、王健平、安永瑜、傅熹年、李准、黄景略、阮仪三、吴明伟、宿白、谢辰生、陈为邦、王景慧、汪志明、王瑞珠、韩骥、应金华、韩伟、王世仁、麦英豪。

(8) 2005年4月19日,北京市政府对旧城内131片危改项目做出调整,决定35片撤销立项,66片直接组织实施,30片组织论证后实施。

(9) 2006年3月8日,万选蓉、张文康、冯骥才、叶廷芳等8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向大会提交了一份《抢救保护北京前门历史文化街区》的调查性提案,指出:北京前门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古建筑及街景布局,正在遭受着一场比拆城墙还要严重的浩劫,如果再不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加以保护,北京将会痛失古都的历史风貌。崇文区鲜鱼口地区文物普查单位共有57处,此次列入危改名单的有41处;保护院落原定80处,这次列入拆迁的有61处。按现在危改规划和进度,到2006年年底,鲜鱼口与大栅栏这两片北京老城区保存最为完好的胡同将灰飞烟灭。眼下鲜鱼口地区的长巷头条、大江胡同、草厂三条、十条等保存完好的整片胡同,已在4个月间被夷为平地,整条街的老住户被外迁。提案建议,国家文物局及建设部介入调查,叫停由目前开发商参与的破坏老北京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的拆迁行为,针对目前的北京老城区危房改造方案召开专家听证会。(《八委员联合提交提案:前门地区古建筑亟待保护》,《新京报》2006年3月9日。)

(10)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叶廷芳回忆,“关于旧城改造,我得益于谢老的指导很多。尤其是2007年夏天,针对东皇城根的所谓‘玉河改造’工程,我几次向谢老请教,应取何种态度?谢老的回答很明确:必须制止!于是我立刻联络13位名望较高的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一份提案,事后我也把这份提案改成文章,以《旧城改造不宜伤筋动骨》为题,交《人民日报》发表。《光明日报》和《文摘报》立刻做了转载。老实说,没有谢老的热情支持和撑腰,我不敢那么快发表我刚刚形成的观点。谢老历来怀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政治责任感,近年来他依然一如既往,不顾年事已高,也不在乎顽疾在身,该去的地方照样去,该讲的实话照样讲;始终风尘仆仆,精神奕奕。在与刚才讲的玉河改造工程抗争的过程中,他有一个行动久久难以让我忘怀。2007年7月22日下午,86岁高龄的谢老携79岁的考古学家徐苹芳先生亲自找到玉河改造工程指挥部,规劝他们不要这样搞。指挥部的人也十分感动,答应把他们的意见向上级领导汇报。”(叶廷芳:《“国宝卫士”的精神风貌》,《中国文物报》2010年9月17日第3版。)

(11) 2009年7月,北京北总布胡同24号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在房地产开发中的存废之争,引发一场规模可观的公众参与活动,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顾问组成员谢辰生、徐苹芳通过直接向政府部门提出意见,或公开发表意见的方式要求保留,北京市政协文史委员会组织委员赴故居现场察看,最终导致国家文物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文物局做出决定,使这处故居得以保留。在此过程中,《新京报》《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刊发报道或评论,要求保留这处故居,《北京日报》《北京晚报》等提出或刊登不同意见,两派意见激烈交锋。

7月10日,王军在其博客发表文章《请留下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引起媒体和北京市相关部门的关注。

7月22日,《北京晚报》发表文章《梁思成林徽因故居拆迁续:专家称名人故居是噱头》,内称:北京市文物局文保处人士称,“我们不能凭借简单的口口相传,就认定其应受到文物法保护”。“一位资深文物工作者”认为,“林梁故居只是一个噱头,拿名人说事儿的现在可不在少数”,“所谓‘故居’如今多已沦为大杂院,破败拥挤,上厕所要走出200米,曾经的文化是否能让这里的居民感到自豪?”

7月24日,《新京报》发表王军评论《凭啥说保护梁思成故居是个噱头》,内称“他们的言论,倒使笔者想起几年前陪同一位外国艺术家探访这处故居的情景。看到故居院落保存不善,这位艺术家当场伤心落泪。不知这样的眼泪,在这位文保官员和那位‘资深文物工作者’看来,‘含金量’到底有多大”。

7月24日,《北京晚报》刊出署名“未名”的文章《外国人的眼泪能成为保护的依据吗?》,称“一位‘外国艺术家’的眼泪,被作者津津乐道,并且成为保护梁林故居的借口,由此还要拿来质问中国的专家,这样的道理不能不说是奇谈怪论。在这里,我们除了被‘学者’王军丰富的情感所感动,似乎并不能得出什么‘新鲜’的结论”。“历史上北京各个领域的名人众多,从我们非学者的角度判断,很多人的价值并不比梁林低,是不是他们所有曾经的住处都要保护起来,这本身是需要通过科学的标准和程序来认定,而外国人的眼泪并不足以为据。”

7月25日,《新京报》发表姚远评论《梁思成故居命运预示旧城的未来》,提出“梁思成先生就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大师。开发商不知道梁思成是谁,出于无知,尚可原谅。如果文物部门也认为梁思成算不得什么‘名人’,故而其故居不能列入文物保护范围的话,那就令人费解了”。

7月31日,《北京晚报》刊出署名“卢金忠”的文章《历史可以“凝固” 生活不能“冻结”》,提出“名人故居和古代建筑是‘凝固的音乐’和‘古朴的风景’,但是由此推导出将整个老城区‘原封不动保护下来’,这样的结论是典型的形而上学,无一丝一毫合理性、科学性可言”。“在某些论者的眼里,只有‘冻结对老城区和古建筑的改造’,原封不动保留那些‘凝固的音乐’,才能达致所谓‘阻止中国的消失’的高度,而老百姓的这些生计问题根本不值一提。”

7月31日,《新京报》发表姚远评论《旧城保护和改善民生一定水火不容吗》,提出“欧洲古城完美地体现了保护与发展的辩证法:既在整体上原封不动地保持历史韵味,又在微观层面实现了住房条件和基础设施的改善和更新。那么,中国为何不能用老子‘动起于静’的大智慧,将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房屋的合理维护改造等微观上的‘动’,‘凝固’于完整保护古都风貌的‘静’之中呢?”

7月27日,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通过《光明日报》明确表态: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文物的界定,应该由地方文物部门向同级政府申报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依法严格保护。

(12) 近十多年来,谢辰生先生多次起草或联署关于历史文化名城等保护的呼吁信,其中包括(不完全统计):

1.1995年8月29日,先生与单士元、傅熹年、张开济、王定国、杜祥明、郭正谊、毕克官、郑思远、李准、郑孝燮、柴泽民、王建平、罗哲文、张锦秋、徐苹芳等16位人士就北京东方广场问题联名致信江泽民、李鹏(谢辰生起草)。

2.1995年12月27日,先生与傅熹年、毕克官、徐苹芳、单士元、张开济、罗哲文、梁从诫、郑孝燮等9位人士就北京东方广场问题致信乔石并全国人大常委会(谢辰生起草)。

3.1998年9月,先生与罗哲文、俞伟超、郑孝燮就北京粤东新馆保护问题发出联名呼吁。

4.2001年8月31日,先生与彭卿云、沈竹、马自树、黄景略就文物保护法修订问题联名致信文化部(谢辰生起草)。

5.2002年9月,先生与侯仁之、张开济、吴良镛、宿白、罗哲文等25位人士联名向江泽民、朱镕基发出《紧急呼吁——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告急》。

6.2003年10月18日,先生与吴良镛、郑孝燮、舒乙、梁从诫、傅熹年、罗哲文、陈志华、徐苹芳、李准等10位人士联名就北京南池子改造问题致信刘淇、王岐山(谢辰生起草)。

7.2004年1月,先生与王定国、郑孝燮、张开济、罗哲文、吕济民、黄克忠等7位人士就改建长城过境公路问题联名发出呼吁(罗哲文起草)。

8.2005年2月,先生与郑孝燮、吴良镛、罗哲文、傅熹年、李准、徐苹芳、周干峙8位人士就立即停止北京旧城内拆除四合院活动联名致信北京市(谢辰生起草)。

9.2005年7月19日,先生与郑孝燮、宿白、谢凝高、黄景略、李伯谦、吴良镛、舒乙、徐苹芳、傅熹年、常沙娜11位人士就设立“文化遗产日”联名致信胡锦涛(谢辰生起草)。

10.2006年8月,先生与侯仁之、郑孝燮、吴良镛、宿白、徐苹芳、罗哲文、梁白泉、蒋赞初、陈志华、舒乙、叶廷芳、李燕等16位人士就南京名城保护问题联名发出《关于保留南京历史旧城区的紧急呼吁》(姚远起草)。

11.2009年5月5日,先生与张文彬、罗哲文、张忠培、阮仪三、陈志华、马自树、李先逵、张廷皓、杨志军10位人士就天津名城保护问题联名发出《关于加强保护天津五大道历史文化街区的紧急呼吁》(穆森起草)。

12.2016年6月,先生与宿白、黄景略、张忠培联名提出《关于良渚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标示中华五千年文明的建议》(张忠培起草)。

故宫博物院院长、国家文物局原局长单霁翔在为《谢辰生先生往来书札》所作的序中指出:“进入21世纪以来,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急剧加快,文物保护面临众多矛盾冲突的紧要关头,在大规模基本建设和城市拆迁改造,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屡屡遭受人为拆除与破坏的关键时刻,先生总是一马当先,挺身而出,或联合专家借助媒体,或铺纸泼墨秉笔上书,不失时机地为文物保护奔走呼号,建言献策。在他和众多专家的一次次呼吁下,一封封上书中,许多文化遗迹、名城街区得以存世保全,传承后代,许多错误做法得以及时纠正,惠及后人。”

来源:《谢辰生口述:新中国文物事业重大决策纪事》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