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盗墓者手中收购文物,拿到北大鉴定为战国真货,欲捐献博物馆
安徽武王墩盗出文物销赃内幕
本文作者 倪方六
这篇“梧桐树下戏凤凰”头条号,来说一个有点特殊的盗墓销赃故事。
在安徽淮南,有一座楚国大墓“武王墩”。
2015年底,来自河南的一群盗墓者,一个月内先后两次盗墓得手(盗墓详情见《安徽淮南武王墩被盗经过》一文)。
第一次,盗得青铜编钟14个、青铜老虎2个、方形铜构件2个、木质老虎2个、木质仙鹤2个、鎏金青铜把手3个、云形石板6个、青铜兽头2个、木质横杆2个等文物。
第二次,盗得青铜编钟10余个、编磬10余个、木质鸽子1个、鎏金青铜把手3个、木质老虎2个、石圭板9个、木质圆形墩子2个等文物。
这是盗墓者交代出来的,实际到底盗出多少文物成谜。
文物盗出来后,发生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参与盗墓的同伙中,有一名叫张绪振的人,他起了贪心。
他想自己并不是河南帮的人,担心以后分赃吃亏,心里暗生将放在同伙家的文物盗出来想法,自己卖掉。
但这事一人干不了,张绪振便找到了安徽和县老乡聂大强,把同伙孙远家里藏着盗出文物的事情说了,让他找人盗宝。
当时,盗出的东西除被河南头子张明、夏勤奋运走外,孙远家里也匿藏一部分。
还有这等好事!黑吃黑,对方就是知道东西被盗也不会报警的!
聂大强马上让张绪振带着他去踩点。
孙远家住淮南市八公山区新庄孜矿南村,聂大强觉得可以动手,他先后找了张文中、张联贵、杨明才、高学阳等人一起干,这几人全是安徽和县“靠得住”的人。
2016年9月2日,阴历八月初二,周五。
这天晚上,张绪振与聂大强、张文中、张联贵、杨明才、高学阳等5人,开着两辆车,带上撬棒、铲、凿、钳、起子等作案工具,从和县悄悄来到孙远家附近
张联贵带人,用“墙外打洞”的手段,将孙远家的围墙掏出一个洞。
进入院内,再撬门进入,将放在孙远家卧室里的4件木质漆器盗走。
这漆器的正式名称,叫“战国漆木彩绘虎座凤鸟鼓架”,后经文物专家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也就是俗话说的“国宝”。
果然,家里被盗后,孙远没有报案,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
一直到两年后,外界才知道这事,真相大白。
原来,是张绪振主动交代的,其所犯“盗窃罪”因此被减轻处罚。
2018年11月7日,因为盗武王墩,张绪振被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民警抓获,押回淮南审讯。
警方在审讯时,张绪振说出了“挖洞盗宝”一事。
盗出的4件国宝,藏在聂大强家。
盗出文物后,聂大强通过江苏溧阳人刘金生,联系上了殷喜庆、葛康二人,准备出售4件漆器。
2017年5月3日,殷喜庆、葛康、聂大强三人将4件漆器,运至江苏省昆山市,寄放在一家叫“鉴宝斋”的艺术品服务公司代卖。几天后,又被殷喜庆、葛康拉走了。
鉴宝斋法人名叫周文伟,对这漆器很上心,他带上脱落的漆皮等物去北京,找到北京大学,利用北大文博实验室的的加速器质谱碳-14,对漆器进行测试鉴定,确认是珍贵的战国文物。
周老板和公司其他股东商议后,决定出资收购这4件文物。
周老板安排公司销售总监刘旺联系收购,经与葛某多次讨价还价后,鉴宝斋出资13.5万元,买下了4件漆器 。聂大强、刘金生、葛康、殷喜庆等人每人分得2-4万元不等的赃款。
购回4件漆器后,周老板的帮出了非常举动,他不是高价转手,而是联系等多家有名的博物馆,想捐献出来。
南方人精明,就在这里。
如果把文物无偿捐献给博物馆,可以在社会上、文博圈获得赞誉,大大提高公司的知名度,获得文物市场的认可,进而提升公司业绩。但如意算盘最后没打成,周老板联系了多家博物馆,漆器都未被接收。
博物馆不敢接收?不是,怪盗墓者没有保护好文物。
大家想想,二三千前的文物,在地下都是恒温恒湿的,被盗出后,环境马上失衡,出土时如新的漆器便会迅速风化,最外层起到保护作用的漆膜会开裂脱落,文物就毁了。
因为文物损毁严重,也难鉴定真伪,所以博物馆没有接受。还有一家博物馆以不具备收藏条件,拒绝了周老板的捐献。
一直到2019年1月23日,警方赴昆山追索,4件漆器仍放在鉴宝斋公司。
再说另一路文物销赃。
盗墓得手后,文物放在孙远家仅是很少的一部分,更多的东西被“投资人”张明和“盗墓总监”夏勤奋拿走。
第一批盗出文物中,14个青铜编钟、3个鎏金青铜把手、2个青铜老虎、2个方形铜构件、6个云形石板等文物被张明拿走,
2个青铜兽头则被夏勤奋藏匿在家中,事发后被警方从其家中查获。
非常可惜的是,2个木质横杆,竟然被盗墓者赵春阳扔掉了。
张明手里的文物,经过层层关系被倒卖了:他通过名叫李智勇的人,联系上了侯某和唐万春;侯某、唐万春又通过牛某,以500余万元的价格卖给刘继方。
500万元中,侯某、唐万春拿到“好处费”30万元,牛某拿到好处费70万元,张明实际拿到420万元。
这420万,根据盗墓作用和贡献大小,又分两次分配:张明先扣除35万元,分别分给李智勇8万元、侯某7万元,自己得5万元,另15万元由盗墓成员张明、赵春阳、索勇、夏勤奋、刘永振等5人平分,每人分得3万元。
剩余385万元再分,张明分得77万元,索勇、赵春阳、夏勤奋、徐小军、张绪振等11人每人得22万;孙远、孙学科二人每人分得33万元。
第二批盗出的文物中,青铜编钟、木质老虎,被夏勤奋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马某。所得款被张明、夏勤奋、索勇、赵春阳、刘永振等5人分了。
马某拿到青铜编钟和木质老虎后,通过翟某,加价10万,以6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老板”刘继方。交易成功后,刘继方给了翟某5万元介绍费。
10余个编磬、1个木质鸽子、9个石圭板、2个木质圆形墩子等文物,则被张明倒卖了,介绍人是侯某。这些东西售价很低,仅10万元就出手了,买家是牛某。拿到货后,牛某加价10万,以20万元的价格转手,买家仍是刘继方。
而这些石编磬及漆彩绘兽面云纹器座,在被盗出的文物中最有价值,与2个带铭文的虎座一样,经安徽省文物鉴定站鉴定,被定为国家一级文物。
幸运的是,这些被多次转手倒卖的文物,最后基本上被警方全部追回。
参与倒卖的文物贩子,翟某主动投案,投案时带回9件青铜编钟,其余人均被安徽警方上网追逃,先后被抓。
其中的文物贩子牛某女婿王某,经河南河南省临颍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做工作,主动配合,找到买家刘继方,追回被其岳父倒卖的14个青铜编钟(两套)、2个青铜猛兽(一套)、2个方形青铜器,并上缴警方。再后,王某又从刘继方处追回一批文物上交。
盗墓者和参与倒卖文物贩子,最后均遭到严惩,盗墓所得全被追缴,还被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对购买盗墓赃物欲捐献博物馆的周老板的处罚。
司法机关认为,周某如实交代了罪行,又能自首,可以“减轻处罚”,最后被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刑14个月,缓刑1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其公司鉴宝斋也被罚了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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