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金鹏:探索夏文化的三大法宝
任何学术研究都要有正确的理论和方法。
夏文化探索有个基本前提,就是相信《诗经》《尚书》《左传》《国语》《竹书纪年》等先秦文献和《史记》所记录的中国上古历史体系中的史实内核,相信我国早期历史上有个夏王朝,它与商王朝前后相继。
如果怀疑、否定这个前提,夏文化探索就不存在了。目前,国内学者鲜有否定这个前提者,但在西方学术界仍有持怀疑和否定论者。
中国的夏文化探索,从学理上讲,是从已知推未知的科学探索。
所谓从已知推未知,就是从商文化出发探索夏文化。先确认商文化,早于商文化的就是夏文化探索的对象;再确认商王朝最后的都邑是殷墟,然后确认商王朝最早的都邑——亳(有西亳说、郑亳说),时间上早于亳的都邑级遗址便是夏都遗址探寻的对象。
整个学术工程的基础至少有两个。其一,以商代晚期都邑遗址安阳殷墟为出发点。殷墟文化是晚期商文化,殷墟是商王朝最后都邑之遗墟,这是国内外学术界的共识。早于殷墟文化、与殷墟文化有直接传承关系、面貌一脉相承的考古学文化,便是早期商文化。早于早商文化、分布在史传夏王朝疆域范围内且其年代对应史传夏王朝年代范围的考古学文化,就是探索夏文化的主要对象。其二,创建完整的考古学文化链。中国考古人依靠自己发明的“区系类型”学说,把中原地区自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到殷墟文化的考古学文化,梳理出比较清晰的脉络,将它们连缀成一条基本没有缺环的“文化链条”,那么连接在商文化最前端的那一段考古学文化,自然就最有可能是夏文化了。
中国学术界探索夏文化,主要使用了三个法宝:
第一个法宝——时空对证法。时间对证:研究对象须在传统文献记载的夏王朝存在年限内,它早于商王朝,积年四五百年。空间对证:探索对象在传统文献记载的夏王朝“疆域”范围内,大约以豫西、晋南为核心的广域地方。
第二个法宝——都邑界定法。首先考定出商代最早都邑——商汤亳邑,划定出夏商文化界限,此界标之前的考古学文化是夏文化探索的对象。如果能够推定夏王朝最后都邑——夏桀斟鄩,那么夏文化是什么考古学文化就会更加明晰。
第三个法宝——文化因素分析法。研究对象具有明确的地域和时代特点,具备国家文明特征,与商文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便极有可能是夏文化。
如果各个证据链都指向同一个目标,那么它就是当前我们能够认知的夏文化了。
您看,有了上述的一个前提、两个基础、三个法宝,我们的夏文化探索之路线、方法,应该算是科学、严谨吧?
(作者:杜金鹏,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摘自即将出版的《寻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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