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5两银子,使妻子被奸杀在床,世人感叹:如此丈夫令人唾弃
(说历史的女人——第1444期)
明代官员戴金,1514年中进士,历任各地,官至兵部尚书。
戴金在为官期间,按照朝廷的旨意编写过两本书,一本实际应该是跟法律有关的汇编,一本叫《皇明条法事类纂》,另一本叫《三难轩质正》。
戴金在其编写的书里,记载了他亲手办理过的案件。
该案件发生在1528年,地点在四川的广元府。
这一年,戴金并不在广元府任职,而是作为巡按到广元府录囚,在录囚的时候,看到了该案的卷宗,认为可疑,重新办理,使得该案取得了新的转机和结果。
那么这到底是一处什么样的疑案?又取得了什么的转机,为何会发生“为了5两银子,使妻子被奸杀在床”的人命案,为何世人会感叹:如此丈夫令人唾弃。且听本期细说。
该案在戴金重新审理之前,是由广元府的柳知府审理。
当时柳知府首先接到了城北裁缝铺裁缝华成诉状,华成要告之人乃是本城的大财主安其昌,说安其昌觊觎自己妻子马氏美色,趁七月十三夜里自己不在家,就潜入家中奸杀了妻子马氏。
柳知府看罢诉状,也觉得可恶。
就在此时,又有人递来诉状,柳知府一看,竟然是被告安其昌。
在安其昌的诉状里,说自己爱慕马氏美色,想共度一宵,于是就找到马氏丈夫华成协商,没想到华成同意,以5两银子一宵之价达成协议。原本定在七月十三夜里,但不巧的是,那天老父突来,不能脱身,所以也没有去。可是遭华成诬告我奸杀他妻。
双方互告,还是少见,柳知府也难辨真伪,说既然出现了人命案,那么就先去案发现场验尸,遂带着仵作等一干人等,来到了华成之家。
柳知府一看,华成的裁缝铺,是临街的二层店铺,街道两边,房屋连接,一家发生之事,邻家都很容易知道。所以,华成家发生了奸杀案,被害人在受到伤害的时候,自然会发出呼喊。因此,柳知府令人先把华成的街坊邻居全部缉拿带到。
接着,柳知府带着仵作进入华成家,华成家一层是做裁缝的铺面,二层是居住之地,只见二楼的小饭桌上还摆有酒菜,但从酒菜的样子,应是都没有动过。
再看卧室之床,被害人马氏裸躺在榻。柳知府令仵作验尸,仵作验尸发现被害人马氏身体除了喉管和死前发生过性关系之外,其他地方并无明显的伤痕,身体的致命伤系喉管被割断,伤口又细又深,由此断定割断其喉管的作案凶器,绝非大刀长剑,应是极为锋利之短小利刃所致。
仵作验尸登记后,柳知府就带着第一手资料和街坊邻居,回到府衙升堂审案。
街坊邻居的供述,提供了两个信息:
第一是马氏非常漂亮,但也颇为贤惠,平日极少出门,都在家里操持家务,根本不可能和别的男人有不正当关系;
第二是华成虽是小裁缝,但其家庭经济条件虽非大富,但也算小康,华成根本没必要为了5两银子就把妻子卖给安其昌。
柳知府再审安其昌,安其昌说自己确实与华成有5两银子之约,而且华成收5两银子的时候,写有收据。此外,在七月十三,相约之夜,他也确实没有来,他的父亲和街坊邻居都可为证。
柳知府令人带安其昌的邻舍及父亲,也都证实那日安其昌父亲确实来了,而安其昌也确实没有出门。
这下好了,双方都证明了自己的清白,只有一条线索,还没交代清楚,那就是5两银子的收据。
俗话说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安其昌不可能无缘无故给华成5两银子。因此提审华成,令其交代这5两银子的来路。
华成见事已至此,于己不利(原因是诬告安其昌至死罪若成立,是要受反坐之惩罚的,而逼妻卖身罪则至多是杖刑而已),只好如实交代,说安其昌到自家裁缝铺做衣服时,见妻子马氏后,便心生爱慕,缠着自己想与妻子马氏共度一宵,愿付5两银子。当时自己见钱眼开财迷心窍,就神使鬼差地答应了,回去后也和妻子说了此事。所以,到了七月十三夜里的时候,自己就出去了。谁曾想,翌日早上回到家,却发现妻子已惨死在床。此事不是什么光彩事,只有自己和安其昌知道,妻子马氏不是安其昌所杀,又会是谁?
如今已有5两银子的收据之证据,证明安其昌和华成之间的协议是真。那么安其昌到底是否赴约,柳知府在提审华成的近邻,据其隔壁皮匠铺皮匠池源清供述,七月十三夜里,确实隐约听到马氏与男子说笑之声,但是那男子是否是安其昌,因没见其面,不得而知。
但柳知府却根据这一证据,认为安其昌既然有5两银子的买奸之凭据,而且该赴约之事,除了华成之外,仅他知道。华成肯定不会杀妻,那么最重大的嫌疑人便是安其昌。于是,令人用刑,审问安其昌。
但安其昌任由酷刑,却只承认买奸,却不承认杀人。再者,杀人当有凶器,没有凶器之证,也无法定安其昌的罪。于是,柳知府只好先把安其昌关押,等找到凶器再定罪。
而对华成的处理,则是按照《大明律·刑律·犯奸·纵容妻妾犯奸》:“凡纵容妻妾与人通奸,笨夫、奸夫、奸妇,各杖九十。”
而华成之罪则已经不是纵容,而是“抑勒”,带有胁迫性质的,依照“抑勒”的处决法规,则是“本夫杖一百”,然后释放。
却说,这个案子悬而未决的时候,巡按大人戴金来到了广元府录囚,翻看安其昌之案卷的时候,觉得十分可疑。原因是安其昌已经证明自己那夜并未出去,而且后来也只承认买奸,并未承认杀人,说明其中必有原由。
于是,戴金决定重新过问此案,免得造成冤案。
巡按大人戴金果然是有一手,且说他仔细翻阅了卷宗,暗中思量了一番后,就带着人来到了案发现场,把华成所有的邻舍全部拿出,就地问案,问被害人马氏可有奸夫,邻舍见这个戴金大人黑着脸,不是善茬,但也据实说从没见过马氏有奸夫。
戴金忽然怒道,既然马氏没奸夫,杀人凶手必是安其昌,按照我大明律,当斩首,立即把凶犯安其昌押至省城。
于是,当场就令两名衙役把安其昌从死囚牢提出,押走。
案件审毕回府后,戴金立即派遣自己的几个亲随乔装打扮,混在华成铺面的街道上,听人议论。
人们纷纷都说戴金草菅人命,原因不明,证据不足,就随便定人死罪。
不过只有皮匠池源清说安其昌是冤枉的,原因是他的徒弟问他马氏真是安其昌杀的吗?接着皮匠就不让徒弟再议论,让他回去快干活。
戴金的亲随跟着戴金,那也是见多识广,极其善于察言观色的,立即就觉得皮匠池源清有点不对劲,就地抓住这师徒二人,扭送到了府衙。
戴金升堂问案,一上来就对池源清师徒上了大刑夹棍,然后才说本官已经得报,池源清你奸杀马氏,快从实招来,不然大刑伺候。
池源清以为这戴金大人就是诈他,所以并不招供。但是他的徒弟却受不了,供出了一些极其有价值的线索。
其徒弟供说:七月十三夜里,自己睡眼朦胧中看到师傅从外面回来的时候,衣服上有血迹,而且他很奇怪,把那带血迹的衣服脱掉,没有洗,而是在店铺后面的草丛边挖了一坑埋了进去。
衙役们很快在巡按戴金的指示下取回了带血之衣,如今在人证、物证,以及大刑的折磨之下,池源清只得招供。
池源清供说:因两家是一墙之隔的近邻,那日恰好听到华成和安其昌暗中商量买奸,时间定在七月十三夜里。到了那日,华成离开后。
池源清就一直暗中盯着华成家的窗户观察,很晚还不见安其昌的到来。
池源清就按奈不住,来到华成家门前。因为门是虚掩的,所以他就悄悄开门自己进来。
上到二楼,见华成的妻子马氏打扮漂亮,坐在厅前的饭桌前,桌子上摆着酒菜,估计是被华成说通后,专门迎接安其昌的。马氏见是池源清,正要驱赶,池源清已经把马氏拥推至榻。
马氏受辱后,说定要告诉丈夫,把池源清绳之以法。
池源清闻听,害怕之余,恶从胆边生,用自己的专业工具小皮刀,往马氏的喉咙一抹,便结束了马氏之性命。
如今这池源清罪行明白,戴金便对其定罪。
针对池源清这种罪行,大明律有两条法律依据:
其一是《大明律·刑律·犯奸》:“强奸者,绞。”
其二是《大明律·刑律·斗殴》:“故杀者,斩。”
无论如何量刑,这池源清都是一个死罪,但是戴金见池源清的行为极其恶劣,故判其斩刑。
而安其昌并未被送到省城,不过是戴金之一计,但安其昌买奸这种行为,虽然没有犯法,但是性质恶劣,道德败坏,故杖三十,略施惩罚,然后就地释放。
华成同样,属于道德败坏的问题,不追究法律责任。
总的来看这涉案四人,华成贪财,竟到无耻地步,其妻知道丈夫行为,不但不严词拒绝,反委屈配合,最终导致妻死夫单,真是贪财之报。再说安其昌,家有万贯,又有妻妾,却偏贪恋他人之妻的美色,结果没吃到肉还惹了一身腥,也算是咎由自取。最可恨莫过于池源清,好色又心狠,佛说拿刀的比死于刀下,池源清用小皮刀杀人,也被刽子手用大刀斩杀。人生在世,面对的诱惑很多,比如财色,若不能自控,则必然会被其伤。
(作者:案先生,女,80后,历史专栏作者)
参考资料:《明史》《大明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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