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乘旦:发生的是“过去” 写出来的是“历史” 关于“历史”是什么
每一个时代都有它的历史,这不是说每一个时代都会把自己的历史留给后世,而是说每一个时代都会对人们共同的历史提出自己的解释,有自己的理解。这就是克罗齐所说的“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①。
一般人不是这样看历史,过往的历史学家多数也不这样看历史。在他们看来,历史是确定无疑的事实,是过去发生的事。历史学家的任务,是找到这些事,确定它们发生过,描述它们发生的过程,由此而恢复历史②。因此,在多数人眼中,历史的本质是“真”,不“真”怎么是历史?
如果把历史定义为“过去发生的事”(“事”在这里指广义的内涵,包括一般意义上的“事情”、“事物”,也包括过去出现过的任何现象、状态、变化等等,涵盖人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全部领域),那么,在这个命题里,历史的真实性已经被预设了:发生过就是事实,事实当然是真的;不会有什么“事”是发生过而又不真实的——这是基本的逻辑。
但是,问题恰恰出在这里:人们在论述历史的“真”时,已经预设了它的“真”。于是就造成一个简单的逻辑循环错误:用一个肯定的判断,去证明同一个判断,即同义反复。
断言一个事物是真实的,必须予以证明,否则这个断言只能是假设。我们在证明一般事物的真实性时,须证明它的存在,存在是通过人的感官加以认证的,但这种感官应该是人类的共同感官,而不是个别人的感官③。换句话说,所有人都能感觉到(包括直接感觉和间接感觉,例如借助仪器)的才是真实的,反之就有问题。现代科学使用的就是这种方法:在科学实验中,任何实验都可以反复进行,得到的结果必须是相同的。
但是,历史的真实性却无法被证明,因为一旦成为“过去”,就不可能再现或者被重复,否则就不叫历史了。任何历史都没有办法再重复一遍:历史似水,“逝者如斯夫”!于是,历史就成了诡秘的怪圈:我们知道它是真实的,因为它发生过;但我们没有办法证明它的真实性,所以有可能不真实。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在“我们”与“过去”之间,横亘着一道时空的鸿沟,人们的感官无法穿越它,身处现在的“我们”没有办法去感知已经消失的“过去”。证明真实性的方法在“历史”这里断裂了。我们如何证明历史的真实性?如果历史是指“过去发生的事”,那么,我们怎么知道它发生过?人们用什么办法来确认它的发生?如何判断“过去”是真实的,而不是虚幻的?事实上,历史最大的困境就是无法证明其真实性——但我们却知道它是真实的,因为它发生过。
深陷于这个怪圈,人们将永远跳不出来。
看来,我们对历史的理解出了问题。也许历史不那么简单,不能简单地说它是“过去发生的事”?也许我们应另辟蹊径?
让我们从头做起,看看我们对“过去”的了解,也就是“历史知识”是从哪里来的?其实很清楚,都是由间接得来的。人们的历史知识无非来自两条渠道:一是听别人说,二是看文字记录,两者之本质其实是一样的,都来自别人的叙说,而不是对事情本身的接触。没有哪一件“过去的事”是可以被后人所感受或亲身经历的,因为它一旦发生,就不可能再被后来的人们感觉到,而只能被叙述、被记忆,留下记录给后人,让后人得到某些知晓。后人写历史,唯一的渠道就是从别人的记录(或叙述)中寻找线索,这些就是所谓的“史料”。但史料不是历史,历史要通过“写”才出现。历史学家搜寻史料,辨别真伪,把它们拼起来,写出那种人们可以读得到的“历史”④。所以,我们所知道的历史(就是一般所说的“历史知识”)都是写出来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一切历史都是写出来的。
这样,作为一门学问的历史学就出现了。历史学的任务就是写历史,追讨过去,寻找那些“过去发生的事”,判别它们的真实性,也就是求“真”。求真是历史学和文学、哲学、宗教、神话等之根本的区别,但恰恰在这一点上,历史学永远达不到目的,于是它和文学、哲学等又会有许多相通。历史学也是一种“写”,和文学、哲学一样,是一种“创造”⑤。
原因起于那道沟——在“我们”与“过去”之间,横亘着一道时空之沟,由于我们的感官穿越不了那道沟,历史的真实性就受到阻拦。我们知道历史学的任务是求“真”,但无论怎样写历史,人们都会在以下几个方面遭遇障碍:
首先,任何“事”,哪怕是极小的事,它在发生时都会有许多层面、许多细节,任何一个身处其中的人都不可能经历全过程或者所有细节,因此他在讲述或记叙这件事时,都只留下局部。这让我们对任何“事”都只能得到“碎片”,而不是全部。全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出现,即便把所有“碎片”加在一起,它仍然是一个局部,事情的整体面貌永远会藏匿⑥。
其次,由于我们得不到“过去发生的事情”的全貌,我们就无从判断事情的核心部分是什么,“碎片”中包含的可能都只是枝节,这就误导了人们的认识。“碎片”再多,也不能让我们下结论说核心的部分已经出现,因此,即使我们知道了许许多多的细节,却仍不能确认我们明白了那件事⑦。况且,出于常识,我们知道许多“事”的核心部分是被蓄意隐藏的,所以我们可能永远不知道事情的机密真相。
再次,对于“碎片”,也就是局部的记叙,我们也无法知道它们有多大的真实性,因为我们不能亲历其境,无法对它们进行检验。我们知道:有些人故意说假话,有些人蓄意掩盖真情;有些人想留下真相,却因为记忆的偏差而说错了事实;有些人记忆很好,却因为表达不当而扭曲了实情。因此,我们对所有的“碎片”都要进行甄别,判断它们的真实性。但这样一来又陷入那个怪圈了:如何确定它们的“真”⑧?
最后,“过去发生的事”会有众多人、众多因素参与,有可能留下不同的记录,尽管我们用各种方法进行验证,却仍难认定其中哪一种或哪一些说法是准确的。多种说法(或证据)可以传递不同的信息,带有各种倾向,这给人以各种不同的想象空间,编排出各种不同的叙事情节。这样,对每一件“过去发生的事”都可以作出多种理解,可是哪一种、或哪几种符合真相呢⑨?
由于存在着这些障碍以及其他的障碍,在最理想的状态下,历史学能做到的也只是最接近于真实,而不是绝对的纯“真”。这使人们非常沮丧:既然如此,历史学何所为之?
但历史学的任务不尽如此,从求“真”的角度说,历史学的力量确实有限;可是写历史的目的要比这丰富得多,写历史的过程也比这复杂得多。单单寻找事实和判别事实还不是写历史,写历史是一种人类智慧的创造过程。因为这个特点,历史学和文学、哲学等等就有许多相通点。
为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回到原点,回到那些“过去发生的事”。前面说过,“过去发生的事”都没有留下自己,而只留下被记录(或被叙述)的“碎片”。“碎片”本身不给出图像,它们是一个杂货堆,紊乱无比,要经过拼接才能成为“历史”,就如同古生物学家拼接动物骨骼碎片一样。但是,拼接历史毕竟不是拼接动物骨骼,拼古生物会有模块或样本,每一块骨头的位置大体上是知道的,因此拼接动物骨骼有点像“按图索骥”,把每一块骨头放在它应该放的位置上就好。
拼接历史却不是这样,因为我们不知道“过去”的模样究竟是怎样,所以就无“图”可索,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操作者的思维判断去拼接。于是,使用同一批“碎片”,都有可能拼接出很不同的历史;若使用不同的“碎片”,就更可以拼接出根本不同的历史了。这是历史学的非常独特之处,经常让圈外人感到惊诧不已。
如前所述,一般人认为历史既然是“过去发生的事”,那么它必定是确凿无疑的,怎么可以拼接出完全不同的“图”、写出完全不同的历史来?但历史学家确实可以把历史写得很不同⑩,而且每一种说法都有道理,都符合逻辑,甚至都符合事实。问题出在如何梳理“碎片”上。关于这一点,人们似乎迄今未有足够的认识,也未有足够的讨论,因此需要进一步展开。
“过去”是一个硕大无比的范围,并且浑沌一片。试想:在“人”成为人特别是进入文明时代之后,人类经历了多少“事”,千年万年发生了多少“事”;这个世界多么大,在同一个时间每一个角落又在演绎着多少“事”;每一件“事”会牵涉进多少人,每一个人又卷入了多少细节;一个人一生有多少经历,世上又有多少人……所有这些加在一起就是“过去”,把这样一个“过去”都写成“历史”,根本就不可能!这就给人们规定了一项任务:如果你要写历史,就只能写一部分,而且永远只是一小部分。换句话说:任何历史学家都必须挑选,要对“过去”进行选择。
但选什么?人们说:选那些历史中最重要的。可是,哪些是最重要的(11)?人们说:那些最能反映历史基本线条的。但在那样一个无比庞杂的“过去”中找出“基本线索”,这个过程本身就已经是选择(12)。于是,问题又绕回去了,也就是:你选什么?
进而,完整的“过去”不可能留下,我们面对的只是“碎片”(即史料)。相比于庞大的“过去”,留下来的“碎片”其实很少,即使在信息非常发达的现在,被记录下来的信息仍是少而又少。但不管“碎片”有多少,作选择却是不可避免的。首先,需要判断“碎片”的真伪,把那些不“真”的信息剔除掉,这是一种选择。其次,不可能把所有“真”的“碎片”都用上,每个人都只会使用他感兴趣、或他认为有用的“碎片”,于是又要选择。
再次,无论“碎片”是多是少,我们都处于两难境地:“碎片”少了,缺环就多,无法拼接成历史,于是就需要推测,把缺失的环节补起来;但推测就是选择——需要选择朝哪一个方向推测(13)。另一方面,“碎片”多了就更需要选择,“碎片”越多越需要选择,而且选择的随机性越大:任何偶然因素都可能把某些“碎片”放在你眼前,另一些“碎片”则是你所不知的(14)。所以,选择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尽管你可以自认为你不进行选择。
事实上,历史学家是带着自己的立场和倾向性去选择“碎片”的。立场和倾向有时是自觉的,有时是不自觉的,但不带立场或不带倾向的情况不存在。在最“客观”的情况下,为了要处理那浩瀚无边的史料,他们也必须为自己设置一些标准,以便进行取舍,但一旦设置了标准也就确定了倾向。因此,当历史学家把“过去”写成“历史”时,必然加进主观的意向,加进某种可以叫作“价值”(也就是判断)的东西。从这时起,历史就不是一个纯客观的“过去”,而是主观和客观的交融。所以,写历史是一个人类智慧的创造过程,它不是单纯的还原,不是简单的“归真”。写历史是人类对“过去”的梳理,是人类对“过去”的挑选与判别。
写到这里我们已经看出:历史决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过去发生的事”,它是人类的创造与“过去”的结合。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和文学创作、和哲学思考有众多相通,“过去”通过“写”而成为“历史”。换句话说:发生过的只是“过去”,写出来的才是“历史”;“发生过的”可以被湮没,“写出来的”才会被记住。因此,可以提出这样一个命题:历史之所以是历史,不是因为它发生过,而是因为它被写出来。
我不想把结论推向极端,因为写历史终究不是杜撰,也不是编造,历史的出发点仍旧是“真”,历史学追讨真凭实据,执意求“真”。所以历史学终究不是文学,不是写故事,它写的是真实的过去,以真实为追求的目标。虽说我们知道历史不会是全“真”的过去,而只能够尽可能接近真实;但写历史仍然不可以编造,因此我并不赞成某种“后现代”的说辞,把历史学等同于文学(15)。有一些“新文化史”的作品根据有限的史料写一个过去发生的事,其中把自己的推测和想象加进去,组织成很有戏剧情节的有趣故事,看起来很像是侦探小说。这种做法仍旧是把历史学等同于文学,把写历史等同于写小说(16)。
但这样一来,人们仍然对历史大惑不解:即使历史不可能全“真”,但它依然以事实为基础,何以事实一旦被写出来,就可以有很多的面相?虽说细节相同很难做到,因为人们接触到的史料不同,但在一切基本史实都一致的时候,为什么仍然写出不同的历史?换个问法:为什么历史可以这样写,也可以那样写?
关于历史多面相的问题,我想,第一,“过去”本身就是多面相的,这恰恰体现着它真实的一面(17)。第二,历史因多面相而有魅力,并且永葆其青春。
先说第一点,我们再回到那些庞杂无边的“碎片”中去。前面说过,一个浑沌的“过去”是无止尽的,谁也不可能把它完整地端出来呈现给世人;写历史必须经过梳理,需要对“碎片”进行取舍。前面也说过:历史学家在取舍之前必定设置某些原则,作为挑选的标准。但这样一来,历史学家的主观意向就在起作用:按不同的标准选取“碎片”,就写出了不同的历史;即便使用相同的素材(即“碎片”),也可能写出不同的历史,因为人们可能按不同的逻辑或者意向来进行拼接,结果就拼出了不同的历史——甚至完全不同的历史!对这种现象我们如何理解?
历史学的解释是:只要能“自圆其说”就可以,而“自圆其说”的前提是要有史料支撑;史料需经得起鉴别,不被其他材料证伪,而拼接的过程又不发生逻辑错误,在这个前提下,各种说法都可以。这就是为什么历史学研究可以提出多种说法,而每一种说法都有可能被人们接受。
实际的情况恰恰如此:无边无际的“碎片”中含有大量信息,按照不同的思路整理“碎片”,就释放出不同的信息。这样,历史学的另一个任务就浮出水面:寻找信息。寻找信息就是寻找意义,寻找意义意味着阐释历史,历史因阐释而变得绚丽多彩,并保持着永恒的吸引力。于是,历史学的目的就不仅是求“真”,“阐释”是另一个、甚至更重要的目标。由此我们进入第二个论点:历史因多面相而有魅力。
我们为什么研究历史?一是了解过去,满足我们对过去以往的求知欲;二是寻找意义,从先人的经验中汲取智慧,施惠于“现在”(18)。寻找意义是历史研究的第二个目的,但意义何以寻出?
回到寻找信息上来。我们已经知道:信息是在整理“碎片”的过程中释放出来的,但整理之前,整理人已经有了思路,有了“先入之见”。一般来说,整理之前历史学家已经设计好他希望找到哪一类“碎片”、选取的标准又是什么。只有事先规划,才能在庞杂的“碎片”中理出一些头绪,然后开始写历史(19)。但这样一来,整理的结果会非常有趣,打比方说:有一大堆沙,什么颜色的沙粒都有,按某种思路进行选取,就可能全部选出红色沙粒,按另一种思路进行选取,就可能全部选出黄色沙粒;两种思路造成两种结果,当这两种结果都呈现到人们面前时,会给人造成两种印象,以为是从不同的沙堆中取出来的。但两种沙粒都来自同一个沙堆,我们不能说哪一个结果是错误的,我们只能说两者都体现着某种真实(20)。不同结果是不同思路的体现,不同思路又造就不同的方法。
历史的意义就是这样浮现的:当所有的“碎片”都搅在一起时,它只是一片浑沌,我们什么也看不清;当人们依据某种思路进行整理后,我们把东西看清楚了,产生某种印象,并得出某些结论。于是,写历史的过程就是这样的:先提出问题,再设计方案,然后寻找(也就是挑选)史料,最后写作历史——在写的过程中,释放出意义。意义被释放后,进行解读却又是一个思考的过程,于是我们再一次和“过去”面对面。所以,当“过去”通过“写”而变成“历史”并最终释放出“意义”时,我们和“过去”在不断地互动。
有人说:历史本身就有意义,意义与历史一样具有客观性。如果这样说的意思是:人类社会保留着许多相同的东西,因此过去和现在可以相通——如霍布斯鲍姆所说的那样(21)——那么这种说法确有可取之处;然而,如果我们认定历史都是写出来的,那就应该知道:隐藏在过去中的意义是被历史学家释放出来的,其中更多地体现了历史学家的认识与思考。换句话说,意义存在于后世人的思考中,“过去”可能隐含着无穷的意义。
接下来的问题是:历史学家的思路是哪里来的,为什么他这样想、而不那样想;采用这些标准、而不采用那些标准?我们的回答是:取决于历史学家个人,也取决于时代。个人的立场、经历、社会背景、所受的教育、文化的沾染等等,都会产生足够的影响,让他形成某种判断、或先入之见。时代则给了他现实的背景,让他提出问题,寻找结论。时代还给了他某些特定的思维范式甚至价值标准,哪怕他自己不自知,以为他的思想来源于自己。更重要的是,时代通过人们共同的经历形成某种共同的关注,而这些关注投射到对“过去”的寻找中,就出现“现在”和“过去”永久的对话(22)。由于这种对话是每一代人都会经历的,所以,“现在”和“过去”在永恒地对话。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历史既不是“现在”,也不是“过去”,它是“现在”对“过去”的搜寻与思考,也是“过去”对“现在”的提醒与暗示。相比于了解“过去”,历史学更重要的任务是阐释历史,阐释历史意味着在历史中思考并揭示意义。这样我们就明白:每一代人的思考是不相同的,关注也是不相同的,因此写出的历史就有可能不同。人们经常困惑:为什么这代人和那代人写出的历史会如此不同,原因就在这里。
另一类明显的差别发生在不同群体之间,即民族、阶级、性别、职业、地区、国家等等。不同群体也会有不同的思考与关注,其背景是经济、文化、社会状态、生活方式等各自的不同(23)。不同群体在处理同一个“过去”时寻找并释放出不同的意义,这使得历史更具有多面相。
总之,同一个“过去”可以写成不同的历史。事情是同一个,意义可以不一样,让人看起来好像是不同的历史。其中的原因,是对话的主体发生了改变,思考的人生活在不同的情境下,不同的人进入对话,对“过去”的理解就不一样。由此,历史作为“现在”和“过去”对话的结果,“现在”和“过去”同样在发挥作用。如此推论,我们就知道:历史并非如人们一般所相信,是一个纯客观的过去,体现着无可置疑的纯“真”;历史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是主观和客观共同活动的结果。由于每一个世代都对历史有观察和理解,所以历史就不仅是对“过去”的层层积累,它也是对各世代人们思考“过去”、书写“过去”的层层积累。
写到这里,我们大概可以知道:历史深不可测,绝非如初中生所想象,只要背几页书就算懂历史了。历史的最深奥之处在于,它是“过去”和“现在”永久的互动,因为这种互动,历史才有永恒的生命力。历史如果只是“过去”,那它就如同一株干枯的古树,虽可让人肃然起敬,却没有生命,毕竟索然无味。但历史恰恰不是枯树,它虽扎根久远,于千万年之中,但始终与每一天的空气、土壤交换气息,从而有永久的生命力,保持着永远的新鲜嫩活。
于是我们庆幸:历史的多面相让它永远鲜活,因为人们永远在和“过去”对话。历史是人类世代思考的结晶,从最古远的“过去”,一直延续到未来。它积聚着每一个世代人的沉思,并且永远传递他们的信息(24)。它跨越时空,穿越鸿沟,把不可跨跃的“过去”和“现在”沟通起来。它让我们了解过去、思考过去,并且为“现在”提供思想。历史学家是历史的撰写者,更是思想的创造者。正因为如此,历史学也是永存的,它是人类文明历程的忠诚守护人。
来源:《史学月刊》2013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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