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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念海:论两周时期农牧业地区的分界线-2

我要新鲜事2023-05-26 04:47:410

二、春秋时期农牧业地区分界线的推移

西周末年,幽王为犬戎杀于骊山之下,这是一个巨大的变局。周王室由此东迁雒邑,是为东周。一些从事游牧生涯的族类也乘机向内地迁徙,这就使原来的农耕地区也有了若干的变化。《春秋公羊传》论齐桓公所主持的召陵之盟,谓“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如线”。何休注:“南夷谓楚灭邓、伐蔡、郑,北夷谓狄灭邢、卫,至于温,交乱中国”[1]。楚虽被斥为南夷,却非从事畜牧的族类。邢、卫为北狄所灭,正显示出太行山东一些地区已由农耕转为游牧。春秋时期华夏族和非华夏族之间的区别是相当严格的。华夏族就是周王朝的诸侯封国,非华夏族则包括所谓戎狄蛮夷诸族类。区别虽然严格,有时却也有变通。所谓诸夏用夷礼则夷之,夷狄用诸夏礼则诸夏之。杞桓公用夷礼,故《春秋》贬之称子[2]。楚国并不讳言其为蛮夷,然当时与华夏诸国会盟,无再斥之为蛮夷者。楚国以从事农耕生涯,故虽见目为蛮夷,和华夏的差别并非很大,与北方所谓的戎狄不同。戎狄从事游牧,在华夏族视之,其地都相当广莫[3],显示出草原的风光。当时人还说:“戎狄荐居,贵货易土,土可贾”[4]。所谓荐居就是逐水草而居。因为迁徙不常,对于土地就看得不那么珍贵。可是有些本来从事游牧的族类,由于和华夏族的交往,受到较大的影响,逐渐由游牧生涯改变为农耕生涯。姜戎氏的变化就是一例。姜戎氏就是所谓陆浑之戎,也就是所谓允姓之戎。这一族曾居于瓜州。然岐水旁有姜氏城[5],这应是姜戎氏兴起之地。姜氏城距周原及邰皆不远,故姜姬两姓相近,世为婚姻[6]。周室东迁,这里为秦国土地,故秦晋两国迁之于伊川[7],也就是现在河南伊河流域。鲁襄公十四年(公元前559年),晋范宣子曾经责数戎子驹支,说到晋惠公有不腆之田,和姜戎氏剖而食之。戎子驹支承认有过此事,并说: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皋,我诸戎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8]。这一段指责剖辩的言辞,显示出陆浑之戎东迁之后,已经由游牧生涯转变为农耕生涯。从事游牧生涯的非华族除过不从事耕耘外,也不是能像华族那样有城郭宫室的。非华族而有城郭宫室,就同样显示由游牧向农耕的转变。今河北定县,藁城和晋县诸地,于春秋时为鲜虞、肥、鼓诸国。这是白狄所建立的几个小国。白狄为从事游牧生涯的族。可是到了春秋后期,这几个小国都已经有了城郭。当晋人伐鲜虞、围鼓之时,鼓人或请以城叛[9],就是明显的例证。前面论西周时期的农牧业地区的界线时,曾经据当时从事游牧的部落立论。春秋时期有了这样一些变化,单就族类的名称,是难以说得肯切的。

当周平王为犬戎所迫,去丰镐而徙雒邑之时,即以岐以西地赐秦襄公,命之为诸侯。秦国本居于陇山之西,它驱逐周人故地的戎人乃是向东的发展。秦在西周时本以养马受到重视,这正说明那时陇山以西仍为游牧地区。周人的故地虽曾为戎人所据有,沦为游牧地区,一旦得到恢复,就可以再成为农业地区。此后秦就以淠、壅为基础,力图发展。为了解除后顾之忧,对于陇西各地还是竭力经营,而且也取得相应的成效。《史记·匈奴传》所说的:“秦穆公得由余,西戎八国服于秦。故自陇以西有绵诸、绲戎、翟騵之戎,岐、梁山、泾、渭之北,有义渠、大荔、乌氏、朐衍之戎”,就是指此而言。这西戎八国虽已服属于秦,农牧业地区的歧异却还是相当分明的。陇山和其东北的岐、梁山就是明显的界线。岐、梁山以东,《匈奴传》仅指出泾、渭之北,这就有点含糊。秦国在这里的土地见于《春秋》及《左传》的记载的有彭衙及麻隧、侯丽三处。《春秋》,鲁文公二年(公元前625年),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彭衙在今陕西白水县北,当是秦国的内地。《左传》,鲁成公十三年(公元前578年),晋师以诸侯之师及秦师战于麻隧,秦师败绩。师遂济泾,及侯丽而还。麻隧在今陕西泾阳县西北。侯丽确址虽无所考,当在泾河之西,距麻隧不至过远。除此三地外,别无其他记载。则当时的农业地区最远只有这三地之北。或据《史记·秦本纪》“文公十年(公元前617年),初为鄜鄜畤的记载,谓鄜畤在今陕西富县,当更在彭衙之北。这种说法最初为徐广所创。然《秦本纪》固曾明白记载着:文公四年(公元前623年)始东至汧渭之会,即卜居其地;十六年(公元前611年),以兵伐戎,戎败走,于是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文公为鄜畤后六年,其地始东至岐,怎么鄜畤能够会在今富县?这样说来,当时的农业地区是不会远至现在的富县的。今陕西韩城市于春秋初年为梁国。这是一个古老的诸侯封国,其地自在农业地区。后来秦国灭梁[10],则在彭衙以北的农牧业地区的分界线,当更向东北引伸,至于梁国旧地之北。梁国之北为龙门山,这里的农牧业地区分界线应该达到龙门山下。

不过陇山以西还有一些问题须要廓清。春秋时期,诸侯封国往往于其国内设置郡县。设置郡县的地方由诸侯选派官吏统治,不再作为贵族的采邑。郡与县不同。郡置于边陲,县则设在内地。诸侯封国的内地自都是农业地区。秦国的设县早在武公十年和十一年,亦即鲁庄公六年和七年(公元前688年和公元前687年),是尚在春秋初期。秦国在这两年一连设了4个县,初设邦县和冀县,再设杜县和郑县[11]。杜县和郑县分别在今陕西长安县和华县。邦县在今甘肃天水市。冀县在今甘肃甘谷县东北。这邦、冀两县是灭掉邦冀戎设立的,和杜、郑两县不尽相同。秦武公之后,历德公、宣公、成公而至穆公。如前所引《史记·匈奴传》之说,穆公所服西戎八国中,绵诸戎就在今天水市东,也就是在邦、冀两县之东。如果邦、冀两县是由于设立而成为农业地区,则这样的农业地区是不能和陇山以东的秦国农业地区相连的。充其量只能是游牧地区中呈点状存在的农业地区而已。

秦国得到周人岐以西的故地后,仍不断向东发展,浸假遂据有泾渭的下游。这里经过西周末年的乱离,可能还有一些游牧族类的孑遗,陆浑之戎和大荔之戎皆其著者。陆浑之戎于鲁僖公时即已东迁于伊川,而且在那里转变为从事农耕的生涯,这是在前面已经提到过的。大荔之戎在今陕西大荔县[12]。这一戎族于秦厉共公十六年(公元前599年)为秦所伐,并取其王城[13]。秦厉共公之时已在春秋之后,王城的筑成却是相当早的。鲁僖公十五年(公元前645年),晋阴饴甥和秦伯会盟的地方就是在这个王城[14]。王城虽未必始建于大荔之戎,大荔之戎既据有王城,当可促其由游牧生涯向农耕生涯的转化。

和秦国有关的还有白狄。《左传》,鲁成公十三年(公元前578年)载晋国吕相绝秦之辞,其中曾提到“白狄及君同州,君之仇雠而我之昏姻也”。孔颖达以《周礼》雍州来解译,谓白狄和秦同在雍州,似难说得中肯。《史记·匈奴传》:“晋文公攘戎翟居于河西圁、洛间,号曰赤翟、白翟”。固水今为窟野河,在陕西神木县境。洛河发源于今陕西定边县白于山下,东南流至大荔县人于黄河。这里既说在河西圁洛间,则当时距秦国已远,似难说得上有什么关系。不过当晋文公还为公子时,其父献公曾遣他和夷吾分别居于蒲和屈[15]。蒲在今山西隰县西北,屈在今山西吉县东北。隔着黄河,分别和今陕西延川县和宜川县相近。这两位公子都曾打算逃到白狄那里,后来重耳还是去了。可知今陕西延川县和宜川县在那时都还是白狄的居地。重耳还说过,他曾经和狄君田猎于渭滨[16]。所谓渭滨,当指洛河人渭以下的渭河岸旁。这就是大荔之戎所在的王城的附近了。这里不仅白狄来过,犬戎也来过。虢公就曾败犬戎于渭油[17]。晋文公早年居蒲,是在鲁庄公二十八年(公元前666年),虢公败犬戎在鲁庄公二年(公元前692年),前后相去才20余年。后来虢公还曾败戎于桑田[18]。桑田在今河南陕县,更在渭油之东。虢公再次败戎,在鲁僖公二年(公元前658年),下距晋文公之为晋侯,也只有22年。这样说来,虢公所败的犬戎应该就是白狄。白狄虽数次至于渭滨,都是来去飘忽,不可能长期稽留下去,对于当地的生产方式未必就能有很大的改变。

这里还应该提到骊戎。骊戎的故地在汉时京兆尹新丰县[19],也就是在今陕西临潼县。晋献公曾伐骊戎,得骊姬而归[20]。其后骊戎再未见诸记载,当已为秦国所吞并。晋献公伐骊戎,在鲁庄公二十二年(公元前672年),其时为秦宣公四年。上距秦武公十一年(公元前687年)为15年。秦武公十一年初县杜、郑[21]。杜县故地就在今陕西长安县。其地距临潼县不远。其时骊戎国就是能够幸存,版图当不会是很大的。

秦国之东为晋国。晋国之北亦与所谓戎狄为邻。戎狄土地广漠,晋国就乘机扩展疆域。晋人或以武力侵占,或以货物收买[22],都能相率达到原来的企图。晋国土地既然扩张,农业地区也就会相应地向外伸展。不过,实际上却并非都是如此。晋平公曾以其国的多马自诩,以多马与国险以及齐楚两国多难为三不殆。他的臣下司马侯也说:“冀之北土,马之所生”[23]。杜预以燕、代二国来解释这个冀之北土,那是很不恰当的。当时燕国已经建立,却并不闻名于诸侯封国之间。代国为人所称道,更晚至春秋末年[24],司马侯如何能以此来应答晋平公的问询?春秋时自有冀国,曾经人自颠軨,伐鄍、三门[25]。颠軨在今山西平陆县东北,三门在今平陆县东三门峡旁。鄍虽无考,亦当在其附近。冀国故地也应在今平陆县,正位于晋国之南。应该说晋国就是一个产马的地区。不过晋国著名的产马地区却是在屈。屈产之乘为晋国的重宝,晋国假道于虞以灭虢时,就是以屈产之乘和垂棘之璧为厚礼的[26]。屈就是晋公子夷吾所居的地方,其地在今山西吉县东北,位于吕梁山脉南端的西侧。这里的自然条件和汾河流域不尽相同,应是便于游牧的地区。蒲又在屈之北,也同样是游牧地区了。

晋国的略取狄土,霍太山以北是得到明显的发展的。霍太山北的汾河流域较之吕梁山西更适于农耕,因而很快被辟为田亩。其中祁氏之田最多。晋顷公时,祁氏以有罪被灭,遂分其田为邬、祁、平陵、梗阳、涂水、马首、盂等7县[27]。邬县在今山西介休县东北。祁县即今山西祁县。平陵在今山西文水县东北。梗阳在今山西清徐县。涂水在今山西榆次县西。马首在今山西寿阳县南。盂在今山西阳曲县东北。这些县当然都应该属于农业地区了。今山西盂县于春秋末年为仇由国,智伯伐取之,其地遂为晋所有[28]。这个仇国当也是所谓戎狄建立的,为经营游牧的地区,如果说当地的农业能够有所发展,那应是春秋时期以后的事了。

马首和盂县都已成为农业地区,位于其东南的太行山西侧各处又将如何?这是应该继续探索的问题。太行山西侧当时居住着许多戎人,潞氏、留吁、铎辰、*咎如、东山皋落氏皆其著者;还有丽土之戎,草中之戎[29]。其中东山皋落氏还曾经有较远的迁徙,由今山西昔阳县迁徙至今山西垣曲县。迄今这两县中还都有皋落镇。潞氏当在今山西潞城县北。留吁在这今山西屯留县。铎辰在今山西长治市。*[广 啬]咎如当在潞氏之东太行山上[30]。丽土之戎和草中之戎当在今山西阳城县南析城和太行二山之间[31]。按照旧说,晋国境内还有茅戎,在今山西平陆县。其地黄河津渡有以茅津为称的,但并非茅戎所在地,不能混而为一[32]。

这里戎人虽多,潞氏实为最大。潞氏为晋所灭,在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潞氏在被灭以前,已经由游牧生涯转变为农耕生涯。甚至在更早的时候已显露其端倪。这一点拙著《黄土高原森林与草原的变迁》中已经有所论列,这里不妨再作申述。在这本拙著中,我曾提出两个论点:其一是狄人曾经灭温,但并未改变温的生产方式,再一是潞氏行将灭亡时,已舍弃其游牧生涯。温为周司寇苏忿生的封邑,在今河南温县,位于太行山之南,濒于黄河。这应是农业地区。温曾为狄所灭,其事在鲁僖公十年(公元前650年)。直至僖公二十五年(公元前635年),狄人才退走。狄人在温前后共住了16年。16年间,狄人并未改变温的农业地区为游牧地区,至少可以说:狄人已能适应这样农业地区的生涯。潞氏本是以游牧为生涯的族类,可是已经有了城邑宫室,而且还可以酿酒。酿酒是要用谷物为原料的。如果尚未从事农业生产,怎能获得这样的成就?潞氏附近有一个黎国,这是周室的诸侯封国,为潞氏所灭。晋人指责潞氏的罪状,这也是其中的一条。潞氏灭后,黎国在晋人的扶持下,得到了恢复[33]。黎国本是从事农业的诸侯封国,黎国的恢复也显示出这一地区农业的发展。还应该指出,在群狄被灭之前,晋人在这里推广农业地区,也尽了一定的工夫。晋人于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灭潞氏后,接着于次年又灭掉了留吁。又过了一年,为鲁宣公十七年(公元前592年),晋齐两国就会于断道[34]。断道在今山西沁县东南,其南就是原来的潞氏和留吁了。鲁成公九年(公元前582年),晋人执郑伯,处之铜堤[35],铜堤在断道之北,也就是今沁县之南。这个铜堤是作为晋臣羊舌氏的采邑。羊舌氏被废后,铜堤就正式成为晋国的一个县[36],无论是采邑或县,都是农业地区的设置。

太行山东的诸侯封国,南部有邢国和卫国,北部有燕国。这里还有若干狄人。前面曾经提到鲜虞、肥、鼓等国。其地在今河北定县、藁城、晋县等处。由于这里发现过若干商代遗址,显示出这些狄人是后来迁徙来的。是什么时候迁徙的?很难得具体的年代。不过春秋时期都已为当世所重视,可知皆曾经有过较为长久的渊源。这些狄人初迁徙来时,当然还是因其旧俗,从事游牧的生涯。但诸侯封国的影响,使它们不断有所改变。春秋后期,它们不仅都有自己的都城,而且也有了城郭。晋荀吴略东阳,使师伪为籴者,负甲以息于昔阳之门外,遂袭鼓,灭之[37]。昔阳为鼓国的都城,都城而有门,则城郭的规模已俨然具备。鲜虞、肥、鼓三国地丑德齐,鼓国如此,鲜虞和肥国不会独为例外。荀吴这次的突袭鼓国,使师伪为籴者,息于昔阳之门外。荀吴能够出此策略,足征在鼓国籴粜粮食并不是鲜见的事例,有相当的粮食籴粜的人们,这难道不是农业地区应有的现象?

近年来,在河北行唐县李家庄出土一些铜器[38],据说“这种文化遗存,广泛分布于保定,石家庄以西的山区,其内涵既有别于春秋以来晋、燕文化,又具有北方游牧民族文化的特色,应属于春秋到战国初年的中山国早期鲜虞的文化遗物”[39]。这些遗物上虽具有北方游牧民族文化的特色,只能说它们的旧日习俗还未摆脱罄尽,不能因此而说它们还保存原来从事游牧生涯的旧规,没有受到农业文化的影响,而无所转变。

鲜虞东北就是燕国。燕国自是农业地区。这个农业地区在春秋时期似未有所扩大。近年来在河北省怀来县甘子堡春秋墓中出土了一些青铜器[40],似不足以证明当地农业的发展。燕国之东,春秋时仍为山戎所据。齐桓公曾为燕国伐过山戎,至令支、孤竹而师还[41]。令支在河北迁安县,孤竹则在今河北卢龙县。这也就是说,当时的农业地区尚不能达到迁安卢龙等处。

在太行山东侧的南部同样也有许多狄人,这是在前面已经约略提到过的。这里的狄人曾经伐邢[42]、人卫[43],且曾逼邢、卫两国迁都[44],亦曾侵齐45],侵宋[46],还曾伐过鲁的西鄙[47]。这应是邢、卫两国附近太行山旁的族类。当狄人伐鲁的西鄙时,晋国曾因此质问过潞氏的酆舒,并且加以责让。侵犯鲁国的狄人不一定就是潞氏,但与潞氏有关应该是肯定的。齐卫等国亦尝与狄人会盟。《春秋》于诸侯封国之间的会盟,例载会盟的所在。可是鲁僖公三十二年(公元前628年),卫人及狄人会盟,却没有记载会盟的地方。杜预解释此事说:“不地者就狄庐帐盟”。刘炫的解释更为具体。他说:“春秋时,戎狄错居中国。此狄无国都处所,直云及狄盟,盟于狄之处也。以狄俗逐水草无城郭宫室,故云就庐帐盟”[48]。这就更明确说明这里的狄人仍是从事于游牧生涯的。

这里的狄人既与太行山西的狄人有关,则其间变化可能互有影响。太行山西的狄人后来皆陆续为晋国所夷灭。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晋灭潞氏,次年又灭甲氏,留吁和铎辰。潞氏、留吁、铎辰皆在太行山西,甲氏却在太行山东,今为河北鸡泽县地。鲁成公三年(公元前588年),晋人又伐*[广 啬]咎如,以讨赤狄之余。这些都是在前面已经论述过的。前面还曾说过,潞氏等国在尚未被夷灭之时就已经向农耕生涯转化,既已灭亡,其族类很难得继续保持其原来的游牧生涯。太行山西的狄人如此,太行山东的狄人也不易维持他们的旧规。这里可以举出两宗事例,以作证明:其一,春秋后期晋国已在邯郸设大夫以司治理。邯郸既有大夫治理,当然会建有城郭。不仅邯郸有城郭,邯郸之西的寒氏,同样建有城郭[49],这显然和晋国的一般县邑一样了。邯郸就是现在河北邯郸市。当时是在邢国故国和卫国故国之间。当狄人盛时,这里无疑都是狄土,原来的狄土这时有了城郭,显然是经过开垦的草原成了畎亩。还有一宗是出现在卫国都城之外。卫国这时已都于帝丘,就是现在河南濮阳县南。帝丘城外那时竟然还有一个戎州。卫侯登城望见戎州,就指出:“我姬姓也,何戎之有焉”!而且命令削毁戎州的邑聚[50]。和姬姓不同的戎州竟然长期存在于卫国都城之外,显然戎州之人已经不再以游牧为业。戎州有了邑聚,更说明戎州之人已和当时的编户齐民一样了。

在这些狄人之外,还应该提到称为鄋瞒的长狄。这一族类曾经侵扰过宋、晋、齐、卫等国。最后在鲁文公十一年(公元前616年)侵鲁失败后,才告灭亡[51]。鄋瞒在诸戎狄中来去最为飘忽,显示出从事游牧生涯族类的本色。史籍记载,鄋瞒侵扰这些诸侯封国都比较简略,不易知道他们来往的经过。只有一次侵齐退走时经过卫国,可以看出他们的据地也是在太行山的附近,鄋瞒的覆灭较之潞氏等族为早,其影响当也不如潞氏等族为大。

与赤狄和长狄共存的还有和鲁、曹等国有关的戎人。鲁国和这些戎人先后会盟于潜、唐诸地[52]。潜为鲁地,其确处已难实指,唐则在今山东旧鱼台县北。就在初会于唐之前,鲁国的军队就曾入极。据说极为戎都[53]。戎人而有都城,则已和诸侯封国相差无几了。极在今旧鱼台县西,与唐相距甚近,就是距鲁国都城曲阜也不是很远的。戎人还曾伐周天子的使臣于楚丘[54]。这在当时是一宗非同小可的大事。楚丘在今山东曹县东。据说,今曹县西北为戎国的所在,与楚丘相距不远,故得乘周天子的使臣归去的机会,中途邀击。当时的曹国在今山东定陶县,与戎人相距很近,曹国受戎人的侵扰[55],也是不足为奇的。鲁国还曾伐戎于济西[56],所伐者当也是这支戎人。这支戎人未闻已有城郭,但已有一定的居地,而其居地又颇似一般的邑聚,可能已渐次从事农耕的生涯。

和鲁、曹诸国有关的戎人是在当时的黄河之南。当时黄河之南的戎人并不限于鲁、曹诸国的附近。不在东周都城雒邑所在地的伊洛流域,竟也有戎人。前面曾经提到秦晋两国所迁的陆浑之戎。此外,还有扬拒、泉皋、伊洛之戎和蛮氏。陆浑之戎就是允姓之戎,也就是阴戎[57],也有称之为九州之戎的[58]。扬拒、泉皋、伊洛之戎是一些杂居于伊河和洛河之间的戎人[59]。蛮氏,据杜预的解释,乃在晋新城县东南[60]。晋新城县在今河南伊川县。伊川县濒于伊河,则蛮氏亦在伊河流域。由于这些戎蛮都杂居于伊洛流域,故能时相交往。鲁成公六年(公元前585年),卫孙良夫伐宋之役,就是纠集伊洛之戎、陆浑和蛮氏共同出兵的[61]。前面论述陆浑之戎时,已经指出这一族类自迁于伊洛流域后,逐渐舍弃其游牧生涯,而改事农耕生涯。蛮氏始见于记载虽早在鲁成公时,而能略见其生活细事,却晚至鲁哀公四年(公元前491年)。这时楚国围攻蛮氏,蛮子赤奔晋阴地。晋国为了讨好楚国,设下圈套,由阴地之命大夫,召致九州之戎,将裂田以与蛮子而城之。晋国因执蛮子,交与楚国[62]。阴地就在伊洛两河的上游。这本是九州之戎的居地。九州之戎亦称阴戎,当是因为居住于阴地的缘故。九州之戎本已娴于农事,这时晋国又任命了命大夫治理阴地,则阴地已经成为农业地区。蛮子投奔晋国,晋国为它分田地,筑城郭。这虽然都是圈套,蛮子却相信不疑,这说明蛮氏之国在当时已经从事农耕经营。在这些戎蛮之中,有关扬拒、泉皋、伊洛之戎的记载不多,未能详审它的变化过程,不过扬拒、泉皋、伊洛之戎和陆浑之戎以及蛮氏都杂居于伊洛流域,而且互有交往,其间就不能完全没有影响。陆浑之戎和蛮氏都已改变他们的畜牧生涯为农耕生涯,扬拒、泉皋、伊洛之戎恐难于独为例外。可以说,至迟到春秋后期,伊洛流域虽还有杂居的戎蛮,当地已经成为农业地区,游牧业不再占主要的地位。

陇山以西,折向西南今四川云南等处,有关春秋时期遗址的发掘为数并非甚多,出土器物中更鲜生产工具,殊不足以觇当地农牧业的发展。《华阳国志》论述蜀地史事说:“有周之世,限于秦巴,虽奉王职,不得与春秋盟会君长,莫同书轨”[63]。当地情况不为世人所具知,是有它的原因的。蜀地尚如此,蜀的西南,自中原人士视之就更为渺茫了。

根据上面的论证,春秋时期的农牧业地区的分界线,除陇山以西及其西南各地暂时尚未能具体说明外,陇山以东,则由秦国都城雍以北沿岐山、梁山东北行,再经麻隧、彭衙之北,而至于梁国的龙门山下。以今地来说,就是经过陕西泾阳、白水、韩城诸县、市之北,而达于黄河之滨。这条分界线由龙门山下东越黄河,经屈之南,循吕梁山东麓东北行,至于今山西太原市阳曲县北,也就是当时盂县之北,又东南绕今盂县之南,东至太行山上,再循太行山东麓,过当时燕国都城蓟之北,而东南至于渤海之滨。在这条分界线之南,春秋时还曾经有过各种戎狄杂居于诸侯封国之间,甚至周王室雒邑附近的伊洛流域,也有戎迹。这些杂居的戎狄,其初当然仍以游牧为生涯,由于与华夏诸国杂居于宜农地区,故后来也都逐渐舍弃其游牧的旧俗,执耒耜操作于田亩之间了。

注释:

[1]《春秋公羊传》僖公四年。

[2]《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3]《左传》庄公二十八年。

[4]《左传》襄公四年。

[5]《水经·渭水注》。

[6]顾颉刚《史林杂识·四岳与五岳》。

[7]《左传》僖公二十二年。陆浑之戎东迁,《左传》也有不同的记载。一说乃是为秦人所逐,而自归于晋,惠公因与之田,见襄公十四年。一说见逐于秦人,惠公归自秦而诱之与俱来,见昭公九年。

[8]《左传》襄公十四年。

[9]《左传》昭公十五年。

[10]《左传》僖公十八年。

[11]《史记》卷五《秦本纪》。

[12]《汉书》卷二八上《地理志上》载:“临晋,故大荔,秦获之,更名”。《史记》卷五《秦本纪。集解》引徐广说,谓大荔即“今之临晋也”。全祖望《汉书地理志稽疑》谓大荔之戎在北地。秦灭大荔,其种落盖有居于临晋者,后人遂合而一之,谓临晋即古大荔,非也。王先谦《汉书补注》引徐广说为证,谓大荔之戎在临晋无疑,并指责全说未谛。然《史记·匈奴传》已指出秦穆公时大荔之戎在岐梁山泾渭之北,则全氏在北地之说,亦未可厚非。

[13]《史记》卷五《秦本纪》。大荔之戎虽在北地,然厉共公所伐则是在临晋,其地有王城可以为证。临晋有大荔之戎,当是由北地内徙的。

[14]《左传·僖公十五年》。按:鲁僖公十五年为秦穆公十五年。秦穆公时,大荔之戎尚在北地,何能即已移徙于临晋?故当时秦晋两国得在王城会盟。颇疑其后大荔之戎才徙至其地,并据有这个王城。既据有这样的城郭,当已可能舍去其固有的游牧生涯,转变为农耕生涯。

[15]《左传》庄公二十八年。

[16]《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17]《左传》庄公二年。

[18]《左传》僖公二年。

[19]《汉书》卷二八上《地理志上》。

[20]《左传》庄公二十八年。按:位于今陕西临潼县的骊戎,距晋过远,晋献公何能远征其地,并娶女而归?《国语》卷一○《晋语四》,晋文公曾行赂于草中之戎与丽土之戎,以启东道。这个丽土之戎可能就是晋献公所伐的骊戎。

[21]《史记》卷五《秦本纪》。

[22]《左传》襄公四年。

[23]《左传》昭公四年。

[24]《史记》卷四三《赵世家》。

[25][26]《左传》僖公二年。

[27]《左传》昭公二十八年。

[28]《元和郡县图志》卷一三《河东道二》。

[29]《国语》卷一○《晋语四》。

[30]旧说庙咎如在太原府。按:《左传》成公三年:“晋卻克、卫孙良夫伐庙咎如,讨赤狄之余焉”。杜注:“宣十五年,晋灭赤狄潞氏,其余民散人庙咎如,故讨之”。潞氏在今山西潞城县,其余民如何能散至太原府附近?且此次出师有卫国参加,故其地当在晋卫两国之间的太行山上。

[31]按《国语》卷一○《晋语四》,丽土之戎和草中之戎当晋文公东出解周王之难之道上,故文公行赂于二戎。文公出军,首到阳樊。阳樊在今河南济源县南,则此二戎当在析城、太行二山之间。

[32]《左传》成公元年:“春,晋侯使瑕嘉平戎于王。单襄公如晋拜成。刘康公徼戎,……遂伐茅戎。三月,癸未,败绩于徐吾氏”。杜注:平文十七年邥垂之役”。按《左传》,文公十七年:“周甘歜败戎于邥垂,乘其饮酒也”。杜注:“邥垂,周地,河南新城县北有垂亭”。以今地按之,当在河南伊川县北,距洛阳不远,故周人能乘其饮酒而败之。刘康公所以徼戎,正是因为地近且有机可乘。则所伐的茅戎,也当在今伊川县附近,何得远在今山西平陆县?如茅戎诚远在今山西平陆县,则与周人何干,而出师远征?以此释地,殆亦匪夷所思了。又按:《左传》文公四年:“秦伯伐晋,……晋人不出,遂自茅津济,封淆尸而还”。其时已有茅津,秦伯所过之处却并无茅戎,可以为证。

[33]《左传》宣公十五年。

[34]《左传》宣公十七年。

[35]《左传》成公九年。

[36]《左传》昭公二十八年。

[37]《左传》昭公二十二年。

[38]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行唐李家庄发现战国铜器》,刊《文物》,1963年第四期。

[39][40]河北省文物管理处《河北省三十年来的考古工作》,刊《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

[41]《国语》卷六《齐语》,《史记》卷三二《齐大公世家》。

[42]《春秋》庄公三十二年。

[43]《春秋》闵公二年,闵公二十一年,僖公三十一年,文公十三年。

[44]《春秋》及《左传》僖公元年,僖公三十一年。

[45]《春秋》僖公三十年,文公四年,文公九年。

[46]《春秋》文公十年。

[47]《春秋》及《左传》文公七年。

[48]《春秋》僖公三十二年,杜注及孔疏。

[49]《左传》定公十年。

[50]《左传》定公十七年。

[51]《左传》文公十一年。

[52]《春秋》隐公二年,桓公二年。

[53]《左传》隐公二年·疏。

[54]《左传》隐公七年。

[55]《春秋》庄公十八年。

[56]《春秋》庄公二十四年。

[57]《左传》昭公九年。

[58]《左传》昭公二十二年。

[59]《左传》僖公十一年·杜《注》。

[60][61]《左传》成公六年。

[62]《左传》哀公四年。

[63]《华阳国志》卷三《蜀志》。

来源:《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87年第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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